辽宁省粮食局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粮食局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实现了全省粮食流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目标。中央储备粮委托在地检查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取得新跨越;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超额完成计划;放心粮油军粮直供示范工程初见成效;省财政投资1亿元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实施产业化工程;全省首次实现系统全口径扭亏为盈。
根据会议的安排,现将我省中央储备粮委托在地检查工作和粮油质量检测监管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中央储备粮委托在地检查工作情况
2012年,我省被国家粮食局确定为全国中央储备粮委托在地检查试点省。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做细做精每个环节和步骤,圆满完成了在地检查试点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国家联合抽查,得到国家粮食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政府对中央储备粮委托在地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主管省长赵化明和副秘书长何焕秋同志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建立了以何焕秋副秘书长为召集人,省粮食局刘长江局长为协助召集人,省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等部门的厅级领导为成员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局监督检查处。各市也都成立了在地检查工作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将委托在地检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全省在地检查工作重视到位、工作到位。
2.精心谋划,明确分工。我们打破以往惯例和做法,科学界定省、市、县三级检查重点和工作分工。一是市、县级负责对辖区内全部各类企业的自查督导工作;二是市级负责对地方粮库和中储粮直属库的193个延伸收储库点进行普查,省级负责复查;三是省级负责对中储粮32个直属库及其18个分库计50户企业的全面普查。各级粮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精心挑选督导和参检人员,确保在地检查工作环环紧扣,万无一失。
3.创新机制,注重效果。一是建立巡查制。为确保委托在地检查工作质量,我省改变以往普查和复查环节缺少监督机制的做法,省级在成立6个普查组、2个复查组的基础上,专门成立了1个巡查组,负责对各普查组、复查组的工作进行随机巡查。巡查组配两名组长,组长由钱程广副局长亲自担任,副组长由监督检查处处长担任。巡查组随机抽取重点企业,对普查结果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核,并对普查组质量检查中已扦过样的货位进行重复平行扦样,并且单独编号,单独检测,突出巡查的制衡力。二是严格组长负责制。为确保省级普查工作质量,每个普查组和复查组只配一名组长,不配副组长,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组长负责制,出现问题找组长,真正把责任落到了人头。在省级普查和复查中,质量检查由各组组长现场随机确定扦样货位,确保公开公正,使所扦样品真实反映库存粮食的质量状况。
4.抓好培训,夯实基础。为保证检查效果,省、市两级共组织开展检查业务培训24期,培训人员867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实物测量、账务检查、底稿填写、数据汇总等。其中省级集中组织了2次培训,共培训检查人员218人。一是结合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集中组织开展了库存分解与整合、库存实物与账务检查等相关业务的培训;二是结合省级普查和复查动员部署会议,再一次对参加省级普查、复查和巡查的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在中储粮抚顺直属库进行了现场实战演练。
5.规范运作,严明纪律。为确保在地检查工作规范有序,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制定了《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纪律规定》,提出库存检查“十不准”,包括:不准接受任何吃请,不准接受任何礼品,不准去洗浴和娱乐场所,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借普查、复查之便谋取私利,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一个人外出活动,不准对外泄露普查、复查工作中涉密的各项内容,不准用上过网的电脑处理普查、复查数据等。做到参检人员人人知晓,严格执行。
6.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为提高委托在地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省及有关市主动邀请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共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9人。其中,省级邀请2名代表和委员全程参加了普查和复查工作,对在地检查工作进行面对面地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体会
1.开展委托在地检查,有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通过在地检查,有利于国家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中央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等真实情况,为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依据,有利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开展委托在地检查,有利于发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委托在地检查使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得以进一步发挥,实现了地方粮食部门行政资源的合理整合和释放,进一步提升了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地位和工作力度。
3.开展委托在地检查,有利于中储粮企业管理加强。通过在地检查,发现中储粮直属企业在库存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经梳理后如实上报国家粮食局,由国家粮食局下达整改意见,有利于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开展委托在地检查,有利于提高地方粮食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在地检查,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学到了中直企业在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起到取长补短的效果,为规范和加强地方粮食企业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我们建议,国家应建立中央储备粮委托在地检查的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粮油质量检验监测工作情况
(一)立足长远,注重机构建设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粮油质量安全和质检体系建设,始终把粮油质检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推进质检体系建设。一是紧紧抓住2006年国发16号文件的契机,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辽政发46号文件,突出强调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针对粮油质检机构、性质、编制、人员及经费渠道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使质检体系建设取得了“尚方宝剑”,为推动全省粮油质检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紧紧抓住国家授权国家级地方质量监测站(中心)的契机,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抓住机遇,主动出击,积极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国家级站的建设。丹东市是全省基础较差的一个市,也是地方财力最为困难的一个市。为了解决丹东市粮油质检站的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我局主管领导多次带队专程与丹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协商和沟通,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使丹东市质检站的机构、编制、经费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成为全省最后一个晋升国家级站的市,进而使我省市级站全部取得了国家站的资质。三是坚持标准,积极创建省级质检站。为推动我省质检体系建设,我们借鉴国家局的做法,开展创建省级站活动。工作中我们坚持标准,严格审评,经过认真考核,三年间先后授权了35个县(区)站为省级资质站,并成为全国首创。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全省质检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升和发展。
在国家粮食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地方各级政府及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省三级粮油质检机构共有67个,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9个为参公管理单位。全省共有国家级粮油质检站(中心)20个,省级质检站35个;共有60个质检机构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粮食局合署办公除外),我省提前实现了国家粮食局提出的“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目标。
(二)加大投入,夯实硬件基础
我局始终把加大资金投入作为夯实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以老站改造、新站建设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使各级质检机构硬件有了全面提升。一是得益于国家的支持。今年我省共得到国家专项补助资金4520万元。二是省级投入。仅2010、2011年共争取省本级财政质检体系专项建设资金3200万元,对全省50个市、县(区)的省以上粮油质检机构进行投资建设;三是积极争取各市、县(区)投入。五年来,市、县(区)粮食部门积极努力,共争取市、县(区)质检专项资金4715万元;四是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国家“十二五”专项补助资金规模,经过努力,全省各级政府全部做出书面承诺,等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5270万元。
目前,全省各级质检机构现有检验仪器设备总值达8519万元,其中单价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3526台,全省质检机构实验室及办公室面积45669平方米。全省质量与品质、储存品质、安全卫生等参数的检测能力监测中心达到90%以上,监测站达到70%以上。
(三)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粮油质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粮油检测工作需要,我局充分发挥省质检所的作用,切实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法。针对粮油质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和改进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班次。通过开展以“三采取、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粮油检测队伍的技术水平。即采取国家、省市、省内市县、行业外等多层次考核和比对,校验检测结果,总结检测经验;采取培训班、研讨会、实操大比武等形式,丰富和充实培训手段;采取企业、事业、社会新上岗人员分类培训的方法,对各类技术人员进行 “把脉会诊”,工作中坚持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认识、统一方法、统一判定尺度”。五年来,全省累计培训粮油质检人员16752人、次,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拔尖技能人才和青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省各级粮油质检机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到505名,占职工总数的66.9%,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320名,其中高级工程师50名,教授级高工11名。由于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基本解决了多年来“检不了、检不准、检得慢”的技术瓶颈问题。
(四)奋发有为,拓展工作领域
一是关口前移,全力做好原粮卫生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坚持以原粮卫生监测为突破口,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注重效果。我们采取重点突破的策略,选择重点区域和地块,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在第一时间取得第一手数据资料。对于监测掌握的原粮重金属超标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并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仅今年内主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先后两次做出重要批示:“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同意所提建议,要从细、从实开展监测工作并研究处置方案,请财政厅给予支持;… ”。尤其是针对重金属监测结果明确指示“按就地封存、单独收购、合理补偿、统一处置的原则办理…”。为落实好省长的批示,确保超标的粮食不流入社会,并且不引起社会的恐慌,我局高度重视,并由局领导亲自带队,亲临现场,与当地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具体研究落实重金属超标粮食处理问题,全部实行单独收购,单独储存、统一处理,确保问题处理积极、严格、稳妥,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粮食质量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明显提升了粮油质检工作的地位和形象。二是积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加强成品粮油抽查力度。几年来,我省各级粮油质检部门主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共抽查相关成品粮油7367批次,代表数量94万吨。在确保全省成品粮油食用安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积极参与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在我局的统一协调下,省粮油质检所作为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的重要成员单位,负责对全省放心粮油直供店的质量定期监测,行使质量监管职责,共同构筑全省放心粮油诚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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