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局
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自2008年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以来,增强了各级政府抓粮食安全的使命感,提高了各级领导抓粮食安全的责任心,促进了省长粮食负责制有效落实,确保了浙江粮食安全。
一、粮食安全,责重如山
浙江人多地少,粮食市场改革较早,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逐年增多,粮食自给率不足40%,成为全国第二缺粮大省。针对浙江粮食消费总量快速增长、粮食产需缺口扩大,省内粮源减少、保障全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任务艰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粮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倾向日趋明显,粮食行政首长责任约束不力、落实粮食责任制度不到位等现状,积极思考保障浙江人民“有饭吃、吃好饭”的可行对策,寻求确保浙江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探索推进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办法。
一是审时度势作决策。省委省政府为积极谋划粮食安全责任制,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和省长办公会,集体听取分管省长和职能部门对粮食安全责任制的专项汇报,省委主要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责任制落实奠定了扎实基础。分管省长召开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收集相关情况,为落实责任制作好了前期准备。职能部门深入一线了解粮食责任制实施利弊,征求基层政府和涉农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完善和充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经过多方论证,反复酝酿,权衡利弊,作出了在全省推行保耕地、保生产、保储备、保供应,对地市行政领导问责的“四保一问责”的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决策。同时,相继于2008年6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两个关键性文件,为推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依据。
二是强化考核督问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要通过强化考核来检验,通过落实问责来推进。省政府明确了各市政府的主要责任、问责要点,区分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粮食、农业、国土资源负责人的责任,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有效地解决了职能不清、责任不清、问责不力的问题。落实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到考前有安排有部署、考中有检查有讲评、考后有通报有奖励。各市也制定了相关考核和问责机制,形成上下衔接、对口推行、联合互动抓考核问责的良好局面,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注重协调促工作。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既要有政府的督导,制度的保障,也要有部门的协调和合力。成立了以分管省长为组长,粮食、农业、国土等18个省级部门为成员的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抓好粮食安全目标考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省粮食局,负责牵头实施考核工作。协调小组能够坚持多方统筹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坚持协调相关经费,有效保障工作落实;坚持一线指导,协调解决矛盾困难;坚持搞好服务,积极开展送订单、送定金、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五送”等惠民服务,不断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打牢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推进基础。
二、目标考核,重在落实
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坚持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抓好落实,切实做到了组织体系实、责任强化实、运行机制实、日常督促实,有效地发挥了目标责任考核的职能作用。
一是科学组织抓落实。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把确保浙江粮食安全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突出考核重点,强化考核约束,提高考核质量,发挥考核作用。首先,成立考核组织。根据考核任务和要求,省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考核小组,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由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分片对各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其次,制定考核细则。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牵头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了考核的内容、方式、程序和奖惩办法,并每年制定印发《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当年考核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评分办法。设置了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储备、粮食生产和粮食生产能力4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设立若干二级、三级指标。设置了保障粮食市场和价格稳定、落实储备规模、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和标准农田面积5个“一票否决”指标,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第三,设定考核程序。考核中,我们主要落实市(区)自查自评、省政府部门考核、考核组现场考核三个环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市自评、部门考核和现场考核情况,统计年度考核得分,提交省粮食安全协调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二是“四级”联动抓落实。粮食安全目标考核,不单纯是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和个别领导的事,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需要各级高度重视,要靠大家积极参与。我们积极统筹省、市、县(区)、乡(镇)四级的力量,层层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政府领导立下粮食安全“军令状”,构建了分解责任、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调控的粮食工作负责机制。全省上下形成了粮食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涉粮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格奖惩抓落实。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坚持正确的考核标尺,坚持凭得分定排名、以实绩论优劣。拓宽考核结果运用渠道,把考核结果作为省管领导干部实绩分析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换届考察和干部离任考察的重要依据,作为新农村建设考核的前置指标。省财政拿出300万元对年度考核3个优胜单位各1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省政府责令整改期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确保了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运行和有效落实。
三、成效明显,仍需努力
我省积极转变观念,立足粮食抓粮食,跳出粮食看粮食,坚持将粮食安全融入“三农”工作中去谋划,强流通、促生产,形成全方位为农服务的新格局;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浙江经济大局中去定位,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坚持把粮食安全融入保障民生大局中去落实,确保浙江人民“有饭吃、吃好饭”。四年来,尽管粮食形势复杂多变,市场波动较大,通过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保供稳价成效明显,粮食安全得到保障,充分展现了“千言万语说粮食,千方百计出政策,千辛万苦抓落实,千山万水搞合作”的浙江粮食人的形象。具体来说,取得了六个方面成效。
一是进一步促进了粮食安全的认识提高。多年来,部分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我国粮食连续增产,粮食能够保障供应;经济快速增长,可以通过市场购买,依托国外进口粮食等等。通过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级政府能够重新审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抓粮食安全的责任心加强,保障粮食安全的投入加大。基层政府能够认真履行职能,稳定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粮食供给。市县主要领导深入粮食部门,听取粮食工作汇报,实地检查粮食收购、储备、应急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保障粮食安全的工作措施。耕地保护制度执行更加严格,最大程度保护耕地面积。政府部门协调更加密切,形成合力抓粮食安全的紧迫感增强,能够站在各自领域筹划和抓好粮食安全,有效地解决了由粮食部门唱“独角戏”向政府部门“大合唱”转变,政府职能得到落实,政府形象得到提升。
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宏观调控能力增强。粮食储备和应急能力是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能够及时落实新增储备、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布局,增强粮食调控的物质基础,全省新增50万吨储备粮、2.5万吨储备油规模按时落实到位;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各地市能够及时组织应急演练,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粮食应急供应、加工、运输网络建立健全,及时开展粮情监测和粮食安全预警预报工作。全省设立省级粮油行情监测点122个,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565个、应急加工企业320家;面对2008年春节前夕我省遭遇50年一遇的严重雨雪冰冻灾害,2010年国内价格指数飙升、粮油市场价格持续上涨,2011年3月因日本大地震引发抢盐、抢粮风波等突发性事件,能够迅速对粮食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危机,保障了我省粮食市场的稳定。
三是进一步促进了粮食产销合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后,进一步加大了产销合作力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吉林、黑龙江等粮食主产区进行洽谈协商,签订合作协议,落实区域粮源。市县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对口主产区谈项目、搞合作、保粮源,为全面推行粮食责任制考核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引导支持省内各类企业深入主产区建立粮食采购、加工、储存和种植基地,与黑龙江、江西、山东等12个粮食主产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粮食产销合作格局。目前已在主产区建立相对稳定的各类粮源基地近500万亩。吸引产区企业来我省建立储加销基地,到批发市场落户经营,举办粮油展销会等方式,广开粮源渠道、丰富省内市场供应。省政府率先出台了省内东北稻米运费补贴政策,省内28家粮食骨干企业共调运东北当年新产稻米43.01万吨,每年获得补贴近5000万元。针对东北粮食铁路运输紧张的难题,与黑龙江省粮食局、哈尔滨铁路局共同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运输协调机制的工作意见》,初步形成了协调东北铁路运输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促进了储备粮管理水平提升。2006年开始,我省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在全省筹划安排中心库建设。2008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后,市县领导一线考证、协调督办,加快了中心库建设进度。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标准中心粮库69个,新增仓容169万吨,并建设完成省本级舟山储备中转粮库二期工程和衢州省级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新增仓容15.87万吨,全省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地方储备粮基本实现了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星级粮库”评比,截止2011年底,全省已创建“星级粮库”90个,其中“四星级粮库”12个、“三星级粮库”51个。
五是进一步促进了现代物流建设。浙江港口资源丰富、水路、公路、铁路枢纽发达,为粮食现代物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2006年,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粮食物流发展规划》,省政府和地市积极争取建设资金、整合资源,加快了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的形成,推动了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杭州、温州、舟山、宁波、嘉兴等粮食物流中心投入运行,增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基础、消除粮食调运瓶颈制约、节约粮食流通成本,加快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后,2008年、2009年在全省开展了“粮食物流建设年”活动,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大力推进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的建设。全省各市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已建成和在建项目用地面积达4654亩,建设总投资约39亿元,全省已按规划要求基本形成粮食物流总体布局,各地粮食物流中心已逐步成为粮油龙头企业的集聚区,充分发挥了粮食流通集散功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缓解东北调粮的运输瓶颈制约,多次组织人员到东北调研,积极筹划建设东北沿海浙江粮食中转物流基地。
六是进一步促进了粮食功能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加大粮食功能区建设力度,积极创新粮食科学发展机制,大力培育粮食功能区经营主体,提升了功能区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把功能区生产机械化作为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基础和有效载体,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功能区倾斜力度,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植保、收获、烘干等主要环节的机械化。
通过四年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践,给我们的启示: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协作是基础、目标考核是重点、抓好落实是根本。我省在推行和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离国家粮食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兄弟省市比还有许多不足,我们决心立足浙江粮食现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使粮食安全责任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成为确保浙江粮食安全的有力抓手,不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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