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


    一、获得各职业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金奖”;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获得各职业第4~1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银奖”;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获得各职业第16~2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铜奖”。

    大赛组委会给予获得各职业决赛前15名的选手和优秀团体奖的单位适当物质奖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