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及处室职责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维稳、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交流合作。 (二)政策与应急保障处。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改革重大课题研究。组织编制自治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粮食市场建设规划。提出健全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承担粮食和重要物资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粮食储备处。负责自治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品种目录和收购销售计划建议,制定自治区储备粮收储、轮换、动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储备粮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全区粮食物资单位及代储企业(单位)资格认定和年度资格审验工作。拟定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等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资金申请建议,并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 (四)物资储备处。研究提出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定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资金申请建议,并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指导开展社会捐赠的接受管理工作。 (五)军粮供应管理处。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拟定全区军粮供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和军粮计划,统筹协调全区军粮组织、储备、配送。拟订全区军粮供应管理规章制度和军粮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军粮供应、委托代供资格审核认定及网络布局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军粮质量、服务、供应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检查。负责军供信息网络建设、军供网点基础实施建设及军粮供应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六)统计监测处。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计划,组织开展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物资储备、能源储备统计制度。拟定自治区粮食流通、物资和能源储备统计制度。承担全区粮食和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信息的调查、研究、分析以及市场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粮食和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七)财务审计处。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汇总执行部门预决算。落实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指导协调行业财会工作、收集汇总财会信息并分析评价。负责有关财政资金的申报拨付监管、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军粮供应价差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统一管理。 (八)监督检查处。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自治区储备粮计划和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九)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区直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并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关系。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拟订收储、动用自治区储备粮的建议,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直属单位工作职责。(1)西藏自治区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为保证粮油质量安全提供监测和检测服务。国家储备粮油的安全储藏监督检查、地方特色粮油的标准制修订、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与检测、粮油的品质指标和安全卫生指标检测、其他相关服务。(2)西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管理中央拉萨物资储备库工作,制定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使用细则,储备、管理、调拨中央和自治区级救灾物资;指导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赠的接收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3)西藏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位于拉萨市夺底路60号,距市中心约6公里。1992年国家粮食储备局正式命名该库为西藏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县级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承担着中央储备粮代储任务。(4)西藏驻格尔木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进藏粮油的中转和调拨,同时承担着唐北地区职工家属的粮油供应任务。1993年经原国家粮食局批准挂牌为“西藏驻格尔木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