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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评选2009年 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十佳粮库的通知 |
2009年12月02日 |
豫粮〔2009〕27号 |
各省辖市粮食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粮食局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方案》安排,省局将于2010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15个“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十佳粮库”(以下简称“十佳粮库”)。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粮油仓储企业(不含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承储各级储备粮油、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为主要业务的各类所有制粮油仓储企业。 (二)严格执行粮食流通和各级储备粮油管理政策、法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承储的储备粮油实现“一符、三专、四落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近两年内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无坏粮事故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诚实守信,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未发生亏损。 (三)粮食仓容规模2.5万吨(含)以上;油库罐容0.3万吨(含)以上。 (四)库区内无在建工程,新建储备库(罐)必须全部竣工。 二、考评程序 “十佳粮库”考核评选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进行。按照申报条件和考评标准,采取企业自我评定,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推荐,省局考核认定的办法进行。“十佳粮库” 评选分为3个阶段: (一)自查推荐阶段(2009年12月1日~2010年1月15 日)。各省辖市粮食局按照《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地粮油仓储企业进行自查。符合评选条件的,由县粮食局组织申报,省辖市粮食局核查后,编制申报材料(应包含“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十佳粮库”考评标准考核内容),于2010年1月15日前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上报省粮食局;省局直属粮油仓储企业在自查基础上形成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局。申报材料用word文档A4纸打印一式2份,同时制作本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多媒体ppt演示文档,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 (二)材料评审阶段(2010年1月16日~20日)。省局抽调各地储运科长及仓储企业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结合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对推荐单位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考核意见,确定现场考核名单。 (三)现场考核阶段(2010年1月下旬)。省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评管理 河南省“十佳粮库”两年申报一次,有效期两年;对已取得“十佳粮库”称号的仓储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积极探索仓储企业规范管理模式,将仓储企业规范管理考评与各地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结合起来,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中。 四、评定表彰 在考评基础上,省局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2009年度“十佳粮库”名单,并在河南省粮食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省局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附件:1.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十佳粮库考评标准 2. 2009年河南省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十佳粮库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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