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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关于确定我区大清查专业检验机构的公示
【2019年03月14日】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展开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发改粮食﹝2019﹞145号)工作要求及我区实际,明确2019年全区政策性粮食大清查质量抽检工作承检机构,规范粮食质量检化验标准,圆满完成政策性粮食大清查质量检验任务,经研究确定西藏国家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为我区质量大清查承检机构,独家承担全区大清查样品的检验任务。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自2019年3月14-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

联系电话:0891-6326394。

西藏自治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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