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粮食局、格尔木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 自2011年我区开展了粮油生产、收购专项调查工作以来,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当地粮特别是青稞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巩固已有成果,全面、及时的掌握2014-2015年我区粮油生产和收购情况,加强对青稞供求状况的分析与预测,有力指导自治区储备粮轮换工作,增强我区青稞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现对2014-2015年全区粮油生产、收购、成本以及青稞流通、加工、转化、库存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粮油生产情况 主要调查2014-2015年粮油播种面积、产量以及与上年同比情况(详见附表1)。 (二)粮油收购情况 主要调查2014年全社会粮油收购数量、平均收购价格;预计2015年全社会粮油收购数量、平均收购价格(详见附表2)。 (三)粮油生产成本 主要调查2014-2015年本地区粮油生产成本(详见附表3)。 (四)青稞流通情况 主要调查2014-2015年本地区市场青稞流通情况(详见附表4)。 (五)青稞加工情况 主要调查2014-2015年全区青稞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情况(详见附表5)。 (六)青稞转化情况 主要调查2014-2015年全区青稞转化企业收购、转化情况(详见附表6)。 二、调查要求 (一)新粮上市前,开展粮油生产、收购等情况专项调查,是建立粮情监测预警体系,稳步推进粮安工程的重要措施。各地市粮食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巩固扩大历年调查结果,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 (二)今年调查工作侧重于粮油生产成本的调查,请各地市粮食局主动加强与当地统计、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数据的全面、准确。 (三)格尔木国家粮食储备库要及时了解掌握青海等邻省2014-2015年青稞生产、成本和流通等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市粮食局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9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粮食局信息统计处(邮箱地址:xzlstj@sina.com)。 附表:1.2014-2015年粮油生产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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