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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03月31日】 【字号: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发展改革委的直接领导下,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职能,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宪法》《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管粮管储,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法行政成为常态,为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与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狠下功夫。一是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各级党组织规定学习内容,集中学、不定期学、多频次学,严格学习考勤,保证学习内容,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形成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逐级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的局面。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西藏法治教育网、发展改革委“周五大讲堂”、专家讲座等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内容,巩固学习成效,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营造法治机关建设良好氛围。三是改进学习方式,采取摘要点、作交流、谈心得、重抽查、严测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效,科学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确保学有所得。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一是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制度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决策部署,以政府令173号颁布《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印发《西藏自治区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暂行办法》,拟定《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二是完善粮食收购政策,印发实施《关于公布2022年青稞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关于完善青稞收购价补分离政策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2022年青稞最低收购价为3.94元/公斤,比2021年上调0.04元/公斤。三是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机制,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保障西藏粮食安全行动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试行)》,推进建立省际间粮食联保联供机制,稳固内地成品粮源渠道,增强了应急保障和防范风险能力。四是加强粮油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建设,结合西藏粮储工作实际,研究出台《西藏自治区粮食扦样送检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试行)》,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内容。对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梳理涉及我局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10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2022年我局行政监督检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依法行政流程。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局办公室、政工人事处协同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认真、有效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相关措施,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审核、公布、归档、清理等流程合规进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及时通过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各届监督,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实现无信访案件,受理国家12325监管热线转办案件1起,已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结。三是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全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工作通知》,指导各地(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完成信用评价指标填报工作,在“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上核验企业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完成全区164家涉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积极推动传统监管方式向信用监管方式转变。四是规范执法流程,制定《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为依法行政、推进文明执法提供了依据。五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多年来我局与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委托合同,切实发挥专业力量在依法管粮管储方面的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重大合同和招投标等事项审核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和保障。

(四)加强宣教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推进学法用法,坚持局党组带头学法,将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定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专题培训、区发改系统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西藏”学法风暴各项普法考试、线上答题,增强局属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推进依法管储,制定《西藏自治区粮储局2022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行业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作用有效发挥,提高依法解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矛盾问题、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改革、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为契机,今年10月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教育厅妇联,克服疫情影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组织全区粮储系统干部职工2000余人次参与线上答题,平均答题分数达80分以上。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粮食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知晓度,促进了粮食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增强了消费者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了粮食安全社会影响力。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线上法治讲座、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学法培训、2022年度区(中)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4名行政人员7月份参加全区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局机关具备行政执法资质人员达30人。

(五)加强专项整治,推进违法必究。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各级粮储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方案,积极汇报沟通,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基层国有粮食企业聚焦收购、库存、销售、轮换、政策执行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我局对全区7地(市)粮储局,部分国有粮食储备库开展实地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六)加强考核管理,依法保障安全。一方面,加强行政考核,高位推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高位谋划、高标推动我区粮食安全工作,成立以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区直18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自治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领导小组,为落实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自治区粮安考核办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地(市)党委、行署(政府)切实履行保障本辖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实现粮食播种面积288.9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08万亩,粮食产量达107.3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地方储备粮增储3.87万吨,我区超额完成了国家核定的地方储备粮规模任务,储备实力和应对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加强疫情防控,有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面对突发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系统上下闻令而动,精准投放,严格执行粮食应急预案和物资调拨规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供应量足价稳和应急物资有需必应,累计销售粮油14.54万吨、调用四级物资82.5万件(套),全面完成我区有史以来涉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粮油应急和物资调运任务。

(七)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储备安全。一是开展全区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类收购主体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对粮食收购企业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护了粮农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规范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大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有效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在重点节假日对各地(市)粮油市场及动态应急地方储备企业粮油质量、价格、库存等情况进行抽查,切实保障市场粮源安全可靠。尤其是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及时成立市场保供组和市场监管组,深入粮油保供市场开展疫情防控、诚信经营、保供稳价专项检查5次,及时了解和调度物资保供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区粮油市场稳定、品种齐全、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三是扎实做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印发2022年全区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通知,制定《2022全区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西藏分行等单位,深入实地核查“三账”、听取汇报、入库逐仓逐货位全覆盖检查,实地巡查7地(市)14个粮食储备企业以及各类粮油承储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油以及商品粮油,检查的储备粮数量占全区总库存粮食数量的50%以上;检查的储备食用油数量占全区总库存数量的60%以上。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对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等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今冬明春和二十大前后的防火防汛、仓储安全、项目建设等工作再部署、再强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紧盯粮食和救灾物资出入库作业、安全储存、化学药剂安全使用、建设项目施工等重点环节,经常性专项检查拉萨国家粮食储备库和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粮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措施到位、万无一失。

(八)加强民族团结,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政治标准,通过集中学习、谈心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教育引导局属系统干部职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拥戴核心、坚定自觉维护核心、忠贞不渝捍卫核心,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传播宗教和发展宗教的规定,对党员干部及职工信教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在“萨嘎达瓦”宗教活动期间下发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宗教活动的通知,多次实地巡查检查,杜绝了党员干部参加宗教活动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创建,按照区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和《区粮储局党组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创建要求,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不断提高局属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坚定不移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中央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譬如工作人员整体法律素养不高、对基层依法行政指导力度不够、法律顾问现场参与决策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够到位等等。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局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针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办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在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合法性审核,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管储,推进西藏粮储安全治理,促进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履行法治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突出依法管粮管储工作,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二是全面把握领悟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透彻理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深刻含义,清醒认识我区粮食安全的“远虑”和“近忧”、“软肋”和“风险”,从党政同责、耕地保护、多元供给、利益补偿、节约粮食五个方面着手,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性。三是加大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普法力度,讲好依法管粮管储故事,以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培树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依法管粮管储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区涉粮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提出的问题,完善粮食和储备执法督查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事项、工作要求,为依法履职提供依据;建立粮食购销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粮食购销监管机制;实施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粮食企业监管机制,综合评定粮食企业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建立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组织联合办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推进依法管粮管储。

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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