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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粮安考核工作
【2020年10月26日】 【字号:

自治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我区粮食安全,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促进粮食安全责任落实落地。为贯彻全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0年度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自治区政府于9月27日下午召开常务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了我区粮安考核工作。

会上,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坚参同志指出,自2016年以来我区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粮食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巩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粮油调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他强调,做好今后年度粮安考核工作,一要层层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粮食安全特别是青稞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西藏自治区青稞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提供政策支撑。二要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着力改善水利、农业基础条件,大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加大水利、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对全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提标扩面,推进《西藏自治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落地见效,重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实施保面积、提质量有效措施,大力推广有机肥,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确保我区年度粮食产量保持在100万吨以上。三要根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和落实我区实施意见,完善区、地、县三级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地方储备规模和布局,健全地方储备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政府储备和企业责任储备相结合的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出台《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四要优化各级粮食储备结构,结合西藏粮食消费结构优化各级粮食储备结构,有序推进地市增加成品粮储备规模,逐步建立与西藏粮食消费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储备体系,有效保障全区粮食安全。五要强化基层粮食流通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确保各级粮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快研究解决专技人才短缺、经费缺乏、运行困难等实际问题,确保粮食安全质量监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六要从严从实抓好考核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专员(市长)责任制的意见》(藏政发〔2015〕25号)、《西藏自治区粮食安全专员(市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藏政办发〔2016〕1号),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分工和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责任分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精神,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纳入各地市、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以国家考核为契机,坚持以考核促落实,强化组织领导、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着力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更好守住守牢我区粮食安全底线。

自治区政府主席、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齐扎拉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要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把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他指出,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一要总结经验巩固提升考核成果,认真梳理考核工作存在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考核成果。二要强化防范风险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固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优化青稞种植品种结构,巩固粮食丰收成果,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前谋划明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夯实防范风险基础。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稳定粮食生产基本面积和产量、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优质青稞工程、补齐“十四五”粮食储备能力、理顺和加强产粮区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等重点工作。

各地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把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认真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投入必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抓好粮食考核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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