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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增自治区储备青稞政府采购工作进展顺利
【2020年06月29日】 【字号:

根据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增加1万吨自治区储备青稞的意见的函》《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增储1万吨自治区储备青稞的实施方案》上的批示精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0年度新增自治区储备青稞采购轮入(第一批5000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法规和规范,确定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了代理协议,于5月14日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7家企业进行了报名和投标,6月4日下午正式开标,第一标段3000吨、第二标段2000吨分别由西藏江孜国家粮食储备库、山南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中标,并发布了中标公告,圆满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整个招投标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6月15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日喀则、山南市粮储局,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接收入库单位,召开2020年度新增自治区储备粮采购入库合同签订及接收入库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首先,听取了日喀则、山南市粮储局,采购单位、接收入库单位新增储备青稞采购入库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其次,局分管领导代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江孜国家粮食储备库、山南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签订了《采购轮入合同》,采购单位签订提交了《新增自治区储备粮采购入库承诺书》;第三,会议就新增自治区储备青稞粮源组织采购、加强粮源质量源头把关、抓好粮食核验接收入库、规范检验严格验收,严禁出现转圈粮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沟通、上下联动,认真组织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充分发挥好自治区储备粮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并就谋划做好“十四五”行业规划、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等工作作了要求。

下一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采购合同要求,积极督促采购供应商按时供货,指导相关地市和库点严把入库质量关,确保在2020年秋粮上市前保质保量完成2020年度新增自治区储备青稞(第一批5000吨)采购轮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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