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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召开2018年度粮食安全
责任制考核工作部署会
【2019年02月01日】 【字号:

2019年1月25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组织召开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专题会议,对全区粮安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分管领导坚参副主席在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针对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中,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凝心聚力,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牵头作用,认真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自治区粮安考核成员单位要科学制定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严格执行考核规范和程序,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扎实做好行业部门自查、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专员(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让考核“指挥棒”更加科学有效。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分管领导的指示精神、具体部署和要求上来。一要强化责任考核,加强统筹安排,上下高效衔接;二要科学评分,落实指标,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专员(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通知》的要求,对照指标项目,逐项开展自评,确保得分项有理有据,扣分项言之成理,各项指标不遗不漏;三要梳理依据,规范档案,便于科学存档和上级部门检查。

会上,同时对全区2019年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地市、各部门认真做好今年的政策性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从严清查,按照规定程序和检查标准,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自治区粮食安全考核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在会议上讲话,对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自治区粮安考核各成员单位、各市地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西藏中储粮管理办公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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