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1〕167号)精神,拟在全区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是“行动造就未来。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全球范围内仍有30亿人不能保障健康膳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种粮农民粮食滞销,城市居民贫困激增,亿万民众需要紧急粮食援助。为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呼吁,政府、国际组织、高校等社会各界需凝聚共识,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改变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方式;消费者要积极改变膳食结构,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减缓气候变化,为共同推动农业粮食体系转型作出应有贡献。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发展粮食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三链协同”和“五优联动”,深入开展“六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与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粮食兴、产业旺、经济强的良性循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自治区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认真组织做好我区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确定公布、协调媒体宣传报道、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工作。指导各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根据本单位地域、行业、职能等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面向家庭、学生、职工等不同群体,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等部门单位在北京东路自治区粮储局大门西侧设立宣传点,开展“发展粮食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市、县区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宣传点,同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一是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的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展。二是为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拟在全区范围内确定公布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请各地市、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区妇联于2021年9月8日前推荐出1—3个本级粮食安全教育基地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经确定为自治区级基地单位不重复上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单位确定自治区级基地,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3—5个全国基地备选单位,并将推荐名单反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是全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要围绕“发展粮食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在世界粮食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包括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主题作品征集、光盘行动、浪费现象随手拍、粮食安全微课堂、反食品浪费学习实践等,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推广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普及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开展平台信息群推送、“爱粮节粮传承美德”倡议等活动,宣传讲解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粮食供给状况,健康消费、合理膳食等科普知识,引导大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同时结合开展的“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和放心粮油工程,组织开展当地粮油产品及品牌推介活动,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引导家庭粮食消费升级,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全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围绕“发展粮食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在粮食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公众走进粮食安全”系列宣教活动。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组织本地粮食企业、自治区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粮食质检机构面向大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媒体记者等社会公众,举办开放日、职业体验、主题实践等活动;或者组织专业力量“走出去”,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普及讲解粮食安全科普知识、营养健康常识等。各级教育部门、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结合各自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组织引导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粮食安全形势教育、粮食科学知识普及、粮食安全主题体验实践等活动,宣传讲解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粮食供给状况,健康消费、合理膳食等科普知识;组织“光盘行动”等活动,倡导“丰收不忘节约、消费不能浪费”的良好风尚,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爱粮节粮,助力国家粮食安全”的观念和意识,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策划,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9月30日前,请各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活动方案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实效。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宣传报道,加强与宣传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衔接,在选题策划、报道安排、活动组织等方面争取指导支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普及粮食安全理念和知识。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灵活运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资源,推广传播力强、生动有趣的宣传活动,放大宣传教育效果。请各地市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报告、高清活动图片和视频材料等,其中包含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活动照片和视频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遵守规定,重视安全防护。各地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各项服务保障安排,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本地特色活动,切实提升活动效果。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制作西藏自治区活动宣传册、宣传物品等,并于10月上旬发放至各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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