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1〕167号)要求,为开展好我省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是“行动造就未来。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发展粮食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三链协同”和“五优联动”,深入开展“六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与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粮食兴、产业旺、经济强的良性循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我们倡议每个消费者积极改变膳食结构,培养有利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粮食消费习惯,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减缓气候变化,为共同推动农业粮食体系转型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妇女联合会 (二)主会场联合主办单位 延安市人民政府 (三)特别参加单位 陕西粮农集团 (四)主会场承办单位 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工作安排 (一)活动组织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制定全省活动总体方案,组织策划省级主会场活动,协调省级媒体宣传报道,制作下发主题宣传册、宣传品,指导各市(区)活动的开展。各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市(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各项活动。 (二)活动内容 1.确定发布我省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在我省现有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基础上,拟在全省范围内确定发布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各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有关通知要求及时确定并推荐本地省级基地。参照《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评选确定20-25个“陕西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择优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报送全国基地备选单位。10月16日,在我省主会场向社会正式发布第三批基地名单并授牌。 2.“粮安记者行”主题采访活动 活动期间,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组织媒体记者、机关干部、农业科技专家等,跟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足迹,赴各地开展主题调研采访,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报道我省粮食的高质量高产量发展,促进粮食稳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3.爱粮节粮系列主题宣教活动 各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粮节粮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包括主题作品征集、光盘行动、随手拍、爱粮节粮进课堂、反对食品浪费学习实践等,宣传推广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普及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各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组织本地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科研院所面向大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媒体记者等社会公众,举办开放日、主题实践等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引导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粮食节约教育、粮食科学知识普及等活动。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开展职业培训、主题展览、优质粮油产品推介、体验劳动等特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是组织开展国民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抓手。各市(区)、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紧扣活动主题,尽快制定本地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9月25日前,各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活动方案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宣传处备案。 (二)协调合力推进。各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与宣传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衔接,在选题策划、报道安排、活动组织等方面争取指导支持。与有关部门单位、主要媒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科学安排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守规定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科学防控和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各项服务保障安排,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本地特色活动,切实提升活动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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