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021年11月15日 【字号: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是“行动造就未来。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全球范围内仍有30亿人不能保障健康膳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种粮农民粮食滞销,城市居民贫困激增,亿万民众需要紧急粮食援助。为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呼吁,政府、国际组织、高校等社会各界需凝聚共识,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改变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方式;消费者要积极改变膳食结构,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减缓气候变化,为共同推动农业粮食体系转型作出应有贡献。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发展粮食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三链协同”和“五优联动”,深入开展“六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与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粮食兴、产业旺、经济强的良性循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内容

(一)爱粮节粮系列主题宣教活动

各市州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粮节粮系列主题宣教活动,包括主题作品征集、光盘行动、浪费现象随手拍、粮食安全微课堂、反食品浪费学习实践等,宣传推广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普及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各级粮食部门要组织本地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面向大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媒体记者等社会公众,举办开放日、职业体验、主题实践等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引导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粮食安全形势教育、粮食科学知识普及、粮食安全主题体验实践等活动。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结合各自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申报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为持续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平台载体,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发布第三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各市州、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规〔2020〕145号)有关规定,9月10日前将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报省粮食局,省粮食局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确定省级基地,并向国家局择优推荐报送国家级基地。10月16日,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在武汉举办主会场活动时,向社会正式发布第三批全国基地并授牌。

(三)“粮安记者万里行”主题采访活动

活动周期间,各地要组织媒体记者、机关干部、农业科技专家等,跟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足迹,开展主题调研采访,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报道各地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稳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市州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尽快制定本地活动方案,紧扣活动主题,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9月10日前,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活动方案报省粮食局备案。

(二)协调推进,深入宣传。各市州粮食、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要与宣传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衔接,与主要媒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科学安排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严格纪律,强化保障。各地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各项服务保障安排,合理确定活动举办方式,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本地特色活动,切实提升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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