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国粮办人〔2007〕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为在粮食行业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提高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35号)要求,国家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大赛由国家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主办,江苏省粮食局承办,并共同组成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负责此次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安排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大赛的组织工作,并选拔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二、大赛内容和标准

    大赛设置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竞赛职业。

    大赛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结合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生产岗位的需要进行命题。由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大赛技术规程由大赛组委会另行下发。

    三、大赛时间及赛事安排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

    (一)初赛阶段

    2007年7月至9月,由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组织开展初赛。

    (二)决赛阶段

    决赛拟定于2007年11月下旬举行。2007年10月10日前,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大赛结束后,表彰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

    四、参赛选手及条件

    在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具体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技术,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五、参赛范围和名额分配

    每个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各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每个参赛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的比赛。参赛选手由取得各省(区、市)粮食局、有关中央企业组织的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初赛前3名的选手组成。

    六、大赛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团队奖(6名)

    一等奖: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参赛队

    二等奖:团体总分第二至三名的参赛队

    三等奖:团体总分第四至六名的参赛队

    2.优秀个人奖(每个职业25名,共50名)

    一等奖:各职业个人比赛成绩排名前3名的选手

    二等奖:各职业个人比赛成绩排名第4至15名的选手

    三等奖:各职业个人比赛成绩排名第16至25名的选手

    3.优秀组织奖(8名)

    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办法

    1.获得各职业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金奖”;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获得各职业第4~1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银奖”;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3.获得各职业第16~2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铜奖”。

    大赛组委会给予获得各职业决赛前15名的选手和优秀团体奖的单位适当物质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安排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职业技能初赛的组织工作,把技能大赛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比赛,通过技能大赛,促进职工学知识、钻业务、练技术,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同时,由于此次技能大赛参赛面广,涉及人员多,组织工作复杂,各单位一定要周密细致地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三)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省(区、市)粮食局及有关中央企业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大赛意义,深入报道大赛期间的比赛情况,跟踪报道优秀选手事迹和先进经验,在全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风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1101房间

    联 系 人:李寅铨 曲贵强

    电 话:010-63906066 63906192

    传 真:010-63906096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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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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