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粮,放心消费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国粮杯”电视知识大赛

    5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粮食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国粮杯”电视知识大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宋大涵,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振邦,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王明义,出席了此次大赛,并现场接受了采访。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荣获“国粮杯”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 分别是河南省粮食局代表队,福建、安徽省粮食局代表队,江苏、吉林和湖南省粮食局代表队。吉林省、河南省粮食局分别荣获了最佳精神风貌奖、最佳组织奖。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2004年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同时, 5月26日国务院第407号令发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粮食流通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一部规范粮食流通行为的重要行政法规。宋大涵指出,依法行政,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对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管理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方面进入了新的阶段。条例公布后,国家粮食局立即下发文件,在全国粮食局长会上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监督检查、粮食质量监管、粮食流通统计等办法和制度,制定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管粮,还制定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目前,已有22个省市按照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不少省市还制定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实施细则和粮食应急预案。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条例的宣传和培训,使粮食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了条例的内容,为贯彻实施条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也是贯彻实施条例的深入之年。从5月25日开始,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进行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宣传贯彻条例的主题是:“依法管粮,放心消费”。聂振邦指出,开展这次宣传活动,有利于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流通法律和政策,增强对条例的认知、认同;有利于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开展,促进粮食行政管理人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增强粮食经营者和粮食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经营、放心消费的社会氛围。
    条例的颁布施行,也对各地管理粮食流通的内容、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王明义指出,河南省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贯彻落实条例,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管好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规范本地区的粮食市场秩序,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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