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颁布三周年宣传活动情况总结 |
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周年有关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07]78号)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安排布置,各地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 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宣传《条例》 为了做好《条例》颁布三周年的纪念和宣传活动,我局以新粮办法[2007]30号文转发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周年有关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07]78号),对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纪念活动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全区粮食系统职工要进一步深入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力求学深学透,提高理解力。各地组织人力,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条例。各地接到通知后,组织分发和张贴主题为“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的条例宣传画和条例小册子,将宣传画张贴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办公场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涉粮企业、城镇主要街道和粮油市场等地点。全区共发放宣传画3000余张,《条例》单行本1500本,悬挂横幅,主要内容是“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等。阿克苏地区粮食局为做好《条例》颁布三周年的宣传活动,还成立了“阿克苏地区粮食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喀什地区各县专门成立了《条例》宣传小组。 二是认真参加《粮食流通管理法律知识竞赛试题》活动。各地踊跃参加《条例》知识竞赛,积极答题,竞赛。《答题卡》各地区自行寄出。局机关工作人员90%以上参加了答题活动,局办公室还组织大家学习,对竞赛试题逐一解答,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答题。 三是领导带队赴各地检查。活动期间自治区粮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工作组奔赴南北疆,就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7号文件、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夏粮收购准备工作以及粮食安全、“放心粮油店”和粮食质量卫生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四是借粮食科技周之机,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利用粮食科技活动周,设立咨询台,办宣传专刊,办宣传板报。和田地区在活动期间同时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放心粮油”产品;昌吉州在繁华地带、州政府门边设立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放心粮油和安全生产知识。阿勒泰地区组织人员上街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内容,使广大群众了解新形式下国家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加了全社会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了解和认同。 五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和田地区组织粮食系统全体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培训,并采取考试形式强化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其他涉粮人员参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座谈会。阿克苏地区粮食局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周年有关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对地区粮食经营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粮食经营者进行强化学习。 加之积极参加《条例》征文活动 各地为配合《条例》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积极撰写粮食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文章,经过筛选,现推荐3篇征文上报(见附件1—3)。 另活动期间我们收到200多张宣传《条例》、行政执法、座谈会、板报等方面的图片,现筛选8张随函上报。 二、体会和收获 通过这次《条例》三周年宣传学习活动,全社会对《条例》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我们体会到,要转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改变粮食行政管理方式,规范管理粮食流通的行政行为,必须要反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才能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经济的发展,才能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提高服务职能。此次《条例》颁布三周年宣传学习活动虽然结束了,我们认为《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永远不能结束,我们力争在国家粮食局的指导下,把宣传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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