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周年有关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07〕78号)精神,我局围绕“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的主题,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根据国家粮食局有关要求,市粮食局及各区县粮食局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发给粮食行政管理人员人手一册《条例》单行本,并组织学习《条例》,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把抓好《条例》宣传作为专项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二是面向社会,扩大影响。宣传活动注重面向社会,在全市范围内大卖场、超市、社区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集中张贴国家粮食局统一印制的《条例》三周年宣传画2000多张,分发《条例》单行本800多份和上海市粮食局印制的宣传资料200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100多条。 三是纵向到底,广泛宣传。我市重点对包括国有粮食企业在内的各类粮食经营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粮食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在全市涉粮企业、粮油网点和各街道副补发放点等场所张贴国家粮食局印制的宣传画1500余张,分发上海市粮食局印制的宣传资料18000多份以及《条例》单行本500多本。 四是形式多样,各有特点。全市19个区(县)还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5月25日,浦东新区粮食署副署长亲自带队,一行八人来到浦东新区川沙镇繁华的新川路上,拉起横幅、架起宣传画、胸佩“粮食科技活动周”标志,进行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储粮减损增收”为主题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暨“2007粮食科技活动周”的宣传。除了向过路群众分发宣传资料,还现场解答关于储粮、节粮、粮食品质以及何谓《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提问,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此外,静安区粮食局发表了《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为打造国际教案发挥保障作用》的大讨论稿;南汇区粮食局组织了储粮企业进行储粮安全的知识学习和交流;金山区粮食局、嘉定区粮食局等积极到夏粮收购点,向种粮农民宣传向种粮农民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条例》等维护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自我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些宣传活动扩大了《条例》的影响力,大大提升了“粮食人”的形象。 通过《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本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