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开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 宣传活动的报告 京粮便字〔2007〕59号 |
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周年有关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07〕78号)要求,现将我市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07年5月26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在全社会普及《条例》的有关知识,我局积极开展对《条例》的各项宣传活动。 一、以“依法经营粮食,维护消费安全”为主题,深入宣传《条例》。为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有关宣传活动,我局对城近郊区商务局、远郊区县粮食局和粮食集团专门发出通知, 及时下发了国家粮食局统一印制的《条例》三周年宣传画和单行本,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 宣传的主题为“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5月25日,市局朱雷副局长带领市局有关部门的同志专程到大兴区商务局就条例宣传活动进行调研。我局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以粮食经营者为主要宣传对象,重点宣传粮食经营规则,以增强从原粮收购到成品粮销售各环节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消费安全。积极发放《条例》宣传画4750张,发放《条例》单行本1500本,并要求各发放单位以粮食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为主,扩大到大中城市的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有影响力的商业网点。 二、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国家粮食局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和《条例》征文活动。我局及时印发了《北京市粮食局关于组织参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征文活动的通知》和《北京市粮食局关于组织参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自5月21日,我局组织各城近郊区商务局、远郊区县粮食局、粮食集团、粮油总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积极参加国家粮食局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和《条例》征文活动,各单位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截止到6月15日活动,共收到《条例》征文12篇,《条例》答题卡1100份。通过研讨和深入学习《条例》及相关读本,各单位总结出各自管理储备粮的经验,并在深刻理解《条例》的立法宗旨和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依法管粮的途径和方法,使全市粮食流通管理在法制化轨道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科学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三、各单位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各有特色。大兴区粮食局结合本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从5月21日开始,以“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为主题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所在区域人员特点,把宣传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2.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区内各大农贸市场、超市、重点粮食收储企业显着位置张贴《条例》宣传画、悬挂横幅、办宣传咨询台,街上有执法宣传车,把印发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发送到各重点涉粮企业,同时区电视台配合做宣传节目。3.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向农民宣传科学储粮知识等,从而不断扩大粮食法规宣传面,为深化粮食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平谷区粮食局加强粮食经营者、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的法制观念,保护粮农利益,维护粮农安全,在区16个乡镇、城内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粮食经营店所在门前张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海报,并在现场对《条例》内容进行讲解。房山区粮食局围绕“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主题,在良乡繁华地段举行宣传活动,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材料,还向区内重点粮食经营和转化企业发放了宣传画和《条例》单行本。昌平区粮食局在本区涉粮企业中开展宣传活动,辖区内大型粮油批发市场、商场、连锁超市、粮食购销和加工企业等单位在宣传日期间设置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行本。密云县粮食局在县内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场、粮油购销企业进行主题宣传活动,除发放、张贴宣传画,宣传单行本外还对前来咨询的人员进行了讲解。海淀、通州、顺义、延庆等区县商务局(粮食局)也都积极开展了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了有关信息。 特此报告。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