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河南省粮食局
全面开展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新疆自治区粮食局为贯彻落实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粮食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粮食局党委于4月6日成立了自治区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结合粮食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和各项安排部署;指导和协调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析研究治理粮食系统商业贿赂有关政策及具体问题;研究处理粮食系统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
    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驻局监察室立即将会议精神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向河南省粮食局党组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议。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局机关、局直单位开展治理商业专项工作,指导协调全省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提出治理粮食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研究处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问题。为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和线索的渠道,省局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了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传真电话。目前,省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研究制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期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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