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



  一、粮食储备调节体系逐步完善,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显著增强

  一是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直属库(含分库)数量增加到353个,总仓容达到869.6亿斤,较好地满足了中央储备粮储存和管理的需要。二是粮油储备规模进一步充实。 “十一五”末地方储备粮和食用油分别比“十五”末增加20%和197%。各级政府调控市场的物质基础显著增强。三是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粮食储备布局总体趋于合理,基本上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集程度、流动数量及粮食供求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相适应。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小麦和稻谷等口粮品种库存比例超过70%,基本实现了优先保证口粮安全的要求。四是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储备粮购销、轮换和库存管理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储备粮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二、粮食应急和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有效应对了各种突发事件

  一是积极落实《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各省(区、市)均出台了省级粮食应急预案,并确定省级粮食应急指定加工企业970家、供应企业4382家,确定省级以下应急指定加工企业3521家、供应企业11142家。二是积极组织应急培训,一些省、地、县还进行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粮食应急管理水平。三是各地在大中城市增加了成品粮油和小包装粮油储备,以满足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四是健全粮油监测预警系统,确定全国粮食市场信息直报点300余家,开展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并在全国建立了76500个农户粮情固定调查点,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监测体系,及时调整监测频率,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宏观调控和中长期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持。

  三、粮食产销合作稳步发展,实现了粮食顺畅有序流通

  一是产销合作实践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实践多种合作模式,实现了由单一购销向代储、代销、代加工方式转变,由单纯贸易向联办经济实体转变;由代购代销向订单收购、建基地转变。一些区域性粮食产销交易会影响不断扩大,交易量逐步增加,年均交易量达到400亿斤。二是政策扶持效果明显。国家粮食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提出建立粮食产销区利益协调机制、改善运输环境、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以及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支持和鼓励政策措施。2008-2009年,国家出台了关内销区采购东北粳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2009年,对南方16个饲料消费省份的定点企业和中央直属企业到东北地区采购玉米给予补贴,有力地推动东北粮食向关内销区的顺畅流通。政策执行期内,关内销区按照运费补贴政策共采购东北稻米200亿斤,玉米442亿斤。

  四、军粮供应工作进一步提高

  一是军粮供应渠道逐步完善。各级粮食部门不断提高军粮筹措组织化程度,建立公开采购制度,规范行业采购标准,建立了高效、便捷、规范、可靠的军粮筹措供应机制,并有重点地建设军粮加工能力,形成了稳定的军供粮源渠道。二是军粮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军粮供应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建立了军供成品粮油储备,夯实了应急保障的物质基础,军粮应急综合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三是较好完成突发事件军粮供应。在2008年初特大雨雪冰冻灾害抢险、四川汶川地震、3.14藏区维稳、新疆7.5事件维稳、2010年青海4.14玉树地震救灾、8.7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救灾,以及部队军演中,军供部门均较好地完成了军粮供应任务,得到了部队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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