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第七章  完善粮食标准与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完善粮油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化工作实施力度。建成以国家和地方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为骨干,以粮食企业为基础,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级市、粮食主产县、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检验监测体系。配备仪器设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整体水平和粮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粮食企业承担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监测盲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第一节  健全粮油标准体系

  加强粮油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粮食收购标准、粮油产品标准、粮食储藏标准和粮油加工标准等。研究制定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产品质量、检验方法和技术规范新标准120项,对现有300项粮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

专栏4  粮油标准制修(订)主要内容

粮食收购标准

粮食收购检验规程和仪器设备标准、粮食收购快速检测方法标准、粮食收购品质在线检测方法标准、粮食质量调查和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规范以及粮食收购环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的快速检验方法等。

粮油产品标准

产品及制成品标准、有害物质和非法添加物检测方法标准等。

粮油储藏标准

储油设施设备标准和使用规范、安全储粮技术规范、储粮药剂管理和使用技术规范、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储粮品质判定标准、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及质量过程控制标准等。

粮油加工标准

粮油加工过程良好操作规范、粮油加工机械标准、粮油加工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等。

第二节  提高检验能力

  加强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以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为重点,增强综合检验能力、仲裁检验能力、快速应对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能力。通过国家和地方的共同努力,配置相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改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的粮食卫生指标检验水平和先进快速检验技术的研究应用水平、地方粮食检验监测机构的常规指标和主要卫生指标的检验水平、粮食企业的检验技术水平。

专栏5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粮食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主要有毒有害成分,以及粮食的特征成分、营养及活性物质、添加剂和转基因等成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地方粮食检验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粮食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营养品质指标,以及粮食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主要有毒有害成分的定性或定量分析;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验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粮食购销企业和大型粮油加工企业检验能力建设

粮食购销企业具备粮油常规质量和储存品质指标等检验能力。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具备粮油及其产品相关指标的检验能力。

第三节  强化质量安全监测

  建立国家和地方粮食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粮食出入库检验及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污染区域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追溯制度。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网络,确保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

专栏6  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主要内容

收获环节质量调查

对当年收获粮食的质量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和检验。

收获环节卫生监测

对当年收获粮食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主要有毒有害成分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对库存粮食的质量状况和储粮药剂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等主要有毒有害成分污染情况进行例行监测。

粮食品质测报

对当年收获的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的品质状况进行检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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