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创新粮食种植收储模式促增收
成片的稻田在秋阳下闪着金色的光芒,饱满的麦穗诉说着丰收的喜悦;一台台忙碌的收割机在稻田上开过,划出各式几何形状。这是记者在湖北省黄冈市八里湖农场原种场看到的景象。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日前随国家粮食局“兴粮惠农进万家”部门联合活动小组走进湖北。湖北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预计今年粮食产量将实现“十二连增”。在粮食产量连续增加的喜人背景下,湖北积极探索粮食收储模式,将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民增收。 惠农政策保收入 目前,湖北省已经进入中晚稻集中收购期。今年标准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8元。“我们种粮大户最担心的问题就是粮食价格问题,今年国家的托市收购政策给我们吃了定心丸。”种粮户兰永金告诉记者,他种了2800亩水稻,是湖北武穴市最大的水稻种植户。记者了解到,在湖北像兰永金这样的水稻种植大户不在少数。今年,国家发改委对小麦和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地保障了种粮农民的利益。 为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仓储、烘干整理设施,鼓励多元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粮食物流建设,湖北省响应国家政策,对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了相应补贴。 “进入收割季,很多湿粮没地方晒,需要烘干机。我自己掏钱,加上政府的补贴,投资了10台烘干机,解决了晒粮的难题。”黄冈市蕲春县一位粮食收购经纪人告诉记者。据黄冈市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向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者提供50万元~60万元的补贴,这项措施不仅鼓励规模经营者购买烘干机,也方便了小农户的使用,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粮食品质,减少了粮食浪费。 据了解,今年湖北省共安排烘干整理设施项目62个,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91万元,各项目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农户种粮、整粮、卖粮、储粮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了优惠政策的支持。 公私合作增仓储 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要大力提升粮食收储供应能力,推动1000亿斤仓容建设。 在国家政策引领下,湖北省完善省、市、县三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形成以省级储备企业为主导,市、县国有及国有控股收储企业为基础,社会粮食仓储为补充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 金磊粮油购销公司是一家仓储加工企业,从事稻谷收购、仓储业务。2013年~2014年共投入3000多万元新建仓储,新增5000万斤库存。在国家储备粮仓容紧张的情况下,这些库容能够缓解收储压力。对此,武穴市大胆创新,同意该公司与武穴储备库合作,从今年10月份开始,代储政策粮500多万斤。这一措施,既缓解了国有储备库的压力,又使社会仓容能力得到利用,可谓一举两得。“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这种创新值得提倡,国家支持和鼓励公私合建仓储。”国家粮食局相关人员表示。 据了解,湖北省今年共安排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收纳中转库项目50个,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0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收储体系,方便了农民卖粮,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90后成了种植大户 “我种地已经7年了,自己种了2600亩,合作社种了8000亩,跨了几个乡镇,雇了6个工人管理。如果采取直播的话,每亩所有成本在1000元左右,机械插秧的成本在1200元左右,每亩净收入二三百元。”在黄冈市粮食局组织的一次粮食经营主体座谈会上,精干的80后小伙宋林给大家算了一笔经济账。 如果不是面对面交流,很难想到眼前这个年轻小伙子是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按他上面所说粗略估算,宋林种田每年的收入在50万元~80万元之间,非一般大学生薪酬水平所能及,也远远高于小农户每年几千元的种田收入。 谈到从高校毕业回家种田的初衷,宋林讲道:“农民的土地利用率很低,有很多荒田荒地需要采取措施利用起来。再加上,总体来说,国家政策对种粮农民是有利的。” 宋林既是湖北众多种粮大户中的一员,也是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典范。“未来农业发展需要这样的人。”湖北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欣慰地评价道。 记者还见到了90后女孩儿杨愉锐。“我是一个90后,也是一名职业农民。我们的家庭农场有1400亩地,我公公负责技术,我老公负责经营打理,我负责财务。”她甜甜地说道,脸上不时露出略带羞涩和稚气的笑容。按照每亩平均收入250元估算,杨愉锐的家庭农场一年收入也有35万元。与多数小型种植农户相比,规模化经营具有显著优势。 对于合作社来说,也存在这样的规模效应。“我们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购买化肥农药,统一收购。比如,优质稻种一斤10块钱,我们采购‘香粘’才4块5毛钱,成本降低,性能也更好。生产的粮食跟企业签订单,也不愁销售,价格也不低。到了播种、打药、施肥的时候,合作社统一把种子、农药、化肥送到地头,既方便又省心。”一位合作社负责人向记者谈道。 湖北省粮食局副局长熊贵斌告诉记者:“整个湖北有6万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也很普遍。未来,通过土地流转使新兴主体壮大,最终走规模化经营才是出路,这也符合国家政策。” 目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兴起,粮食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将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来源:《中国改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