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结束后,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发布后,各地粮食部门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学习国务院文件,传达贯彻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省(区、市)党委政府汇报,积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意见。《粮食工作简报》从今日起将陆续编发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供相互学习借鉴。
河北省
1月11日上午,河北省副省长沈小平听取省粮食局关于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情况汇报,对做好今年和今后的粮食流通工作非常重视,指示一定要把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
1月11日下午,省粮食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认为,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的各项安排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粮食工作新特点、出台创新工作新举措,对全面做好河北省粮食流通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会议决定:一是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全省各地;二是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三是1月底或2月初召开河北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北省粮食流通工作;四是由两名局领导牵头,有关处室负责,研究提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贯彻落实意见和考核实施办法的建议。
安徽省
安徽省粮食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汪洋副总理最近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批示、《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究提出初步贯彻意见。
二是及时向省政府汇报。省粮食局专题向省政府汇报了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1月2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学军在《关于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请省粮食局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组织动员全省粮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副省长梁卫国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认真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省政府成立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起草小组。省粮食局主动加强与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筹备召开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定于2月初召开全省粮食工作暨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
湖北省
湖北省粮食局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就贯彻落实粮食省长责任制提出了初步意见。
一是迅速学习传达。1月12日,省粮食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及时传达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批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徐绍史主任讲话和任正晓局长工作报告,并就贯彻国务院69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1月13日,组织了省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国务院69号文件和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及时向省政府汇报。1月12日下午,湖北省副省长甘荣坤听取省粮食局关于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粮食局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要求省粮食局迅速与相关部门沟通,拿出湖北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意见和考核办法。
三是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粮食局要求机关各处室、省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粮食局根据全国粮食流通会议精神认真谋划2015年的粮食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拟定于2月初召开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争取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内容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主动作为,研究提出湖北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建议。
甘肃省
甘肃省粮食局把学习贯彻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别于1月12日、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在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1月16日,省粮食局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按照省政府安排,由省粮食局牵头,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了《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于1月23日上报省政府。
省粮食局研究提出了2015年重点抓好的6项工作:一是坚决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二是切实履行抓收购、保供给、稳市场的职责,三是强力推进依法治粮和法治粮食建设,四是全力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五是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六是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区粮食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就学习贯彻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一是将会议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二是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筹备自治区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三是组织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四是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要求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五是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要求,提出自治区落实增加地方储备粮的意见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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