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
 

推进“粮安工程” 完善应急体系 狠抓绩效管理
积极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开展

天津市粮食局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粮食局的决策部署,在市发展改革委直接指导下,按照全市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在整体推进粮食流通工作发展的同时,重点推进“粮安工程”、完善应急体系、狠抓绩效管理,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一把手”亲自挂帅,加快推进“粮安工程”建设

  为使《天津市“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3-2020年)》尽快获得市政府批准,局“粮安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局长杨振江同志先后3次向崔津渡常务副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按照市领导“进一步整合粮库”的指示,我局及时召集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本着“一个农业区县具备一个10万吨以上粮库”的原则,对现有规模小、设施差的库点进行整合,并重新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阅,加快《规划》审批进度,力争早日获批。

  为积极推进《规划》实施,积极沟通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相关区、县政府部门和粮储企业,按照“多渠道投入,分级负担”原则,全力推动项目实施。考虑到“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均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且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盈利空间小、筹资难度大等实际困难,我局还与有关区、县政府领导及企业负责人就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筹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争取到区、县政府大力支持,其中:西青区政府在资金筹集方面全力支持扩建项目、宁河县政府承诺垫资3000万元用于项目初期建设、北辰区和蓟县政府也承诺垫(预)付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周转和启动。目前,我市“粮安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继2013年开工4个项目后,2014年又有3个项目开工建设,4个项目预计年底竣工。

  在积极推进“粮安工程”建设的同时,我局又将维修改造粮食仓储设施作为重点,努力提升全市粮食仓储设施水平。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建立起了粮食流通设施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每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企业自筹40%,财政投资60%的比例进行补贴,用于老旧仓房维修改造,补贴资金由粮食风险基金列支。今年,经过大量调研和实地考察,拟对全市储存稻谷的仓房进行保温隔热改造,涉及3个粮库的17个仓房,改造面积3.5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已通过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评审后总投资3184万元,其中财政补贴1910万元,将于近日拨付。

  二、夯实日常基础工作,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粮食应急预案管理。一是及时修订粮食应急子预案。按照2014年5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等21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22号,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修改后的《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对《天津市成品粮油应急供应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调整了应急响应和应急供应实施的层级,与其他市级预案进行了对应;强化了应急加工、承储、供应企业的责任,增强了危机意识;对应急时期供应、投放、运输等应急保障环节进行了细化,做到了协调联动、高效运转。修订后的《天津市成品粮油应急供应预案》经征求相关处室和单位意见,于6月26日正式印发施行。同时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向市法制办做了情况说明和备案。二是指导、推动区、县级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按照《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及时下发了《关于修订区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津粮综〔2014〕13号),督促、指导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修订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并强调坚持依法修订,体现系统性、注重针对性、突出操作性。目前,大部分区、县已完成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正等待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印发。

  (二)强化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一是全面复核规范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从2014年3月份开始至9月份结束,对已确定的14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其中面粉加工企业5家,日加工能力2800吨;大米加工企业6家,日加工能力3300吨;食用油加工企业3家,日加工能力5600吨)的产能、仓容等情况进行了重新核查,对不能承担粮食应急加工任务的企业及时进行了调整补充,取消了其应急加工资格。同时,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对473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了全面复核和规范,重新签订了粮食应急供应保障承诺(协议)书,确保应急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专项财政资金,为符合要求的全市519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供应网点、储运企业、配送中心制作、颁发并悬挂统一标牌,公示市民,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应急成品储备粮油调研评估。为及时掌握我市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相关情况,会同市粮食储备公司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我市成品储备粮油的储存、运转情况,针对目前成品粮油储存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了适合成品储备粮油储存、运转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狠抓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为确保各项粮食流通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逐步建立了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局长办公会推动落实、局绩效办督促落实、承办(牵头)处室具体落实、协办处室配合落实和一把手负总责、局主管领导分管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上下共担、分级负责抓绩效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先后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天津市粮食局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市粮食局关于建立绩效考核月自查、季自评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局机关承办公文处理程序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同时,将《天津市201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涉及我局的考核指标逐项分解细化,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粮食局2014年绩效考核工作台账》。《台账》共确定18项一级指标、33项二级指标和126项预期效果或评分标准。考评指标既涵盖了做好增储规模测算、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开展储粮安全储存专项检查等全市粮食重点工作,又突出了依法行政、监管效能、审批效率、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党的建设等日常工作,还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了有计划、有进度、有效果、有标准、有落实、有考核,绩效管理工作考评范围、考评指标和考评内容全覆盖。通过狠抓绩效管理工作,全局上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市各项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和日常基础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积极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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