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
 

切实履行行业职责 确保浙江粮食安全

浙江省粮食局

  2014年,浙江粮食系统切实履行好粮食部门抓收购、管储备、保供给、稳粮价的行业职责,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完善粮食购销政策,优化粮食收购服务

  出台新增省级订单小麦1万吨、订单晚稻4万吨奖励政策,省级储备订单小麦、早稻和晚稻每50公斤分别奖励30元、30元和20元,各市、县也根据当地储备轮换补库需要,出台相应的“订单粮食”政策,积极主动满足种粮农民对“订单粮食”的需求。继续对种粮大户发放“粮食订单”预购定金,推广“粮食订单”质押贷款和“粮食银行”,帮助解决种粮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融资难问题,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制定出台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推动各地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春粮收购大幅增加,全省收购小麦10.3万吨,同比增加98.1%,完成了1万吨省级储备小麦收购任务。截至9月15日早稻收购基本结束,全省累计收购早稻35.09万吨(订单收购34.62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完成了13.94万吨省级储备早稻收购任务;晚稻收购全面展开,截至11月15日,累计收购10.1万吨,同比增加39.7%。

  粮食部门在各收购库点显著位置公布国家收购质价政策,配齐检验仪器设备,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在全省推广粮食收购“一站式”机械化服务,目前全省已有10个市30个县(市、区)共101个收购库点实行“一站式”收购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咨询、检验、检斤、结算、兑付等粮食收购环节的服务质量,确保农民“粮出手、钱到手”。继续落实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下达农户科学储粮彩钢板小粮仓专项计划2.45万户,拨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35万元,年底将全部完成国家粮食局下达的6.7万套总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切实维护收购秩序,维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二、落实粮食储备,创新科技储粮

  各级粮食部门严格按照“规模、费用、仓储”三到位的要求足额落实储备粮油,确保管住管好、质量良好。做好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我省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分解测算意见;积极落实国家先期下达的增储规模,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先期16.6亿斤增储任务。做好全省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按时完成120万吨储备粮的竞价销售,目前已轮入储备78万吨,预计明年春节前完成轮换任务。继续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圆满完成2014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智慧粮库”建设,实现粮油仓储业务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全省粮食部门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增加投入,推进储备粮管理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信息化建设典型。省直属库“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专项示范工程”首次将建筑太阳能光伏新材料和新技术跨界应用到粮食行业,填补了国内外空白,被国家住建部作为特例列为“专项示范工程”;建成全国首个“四合一”升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平台,该项集成新技术将全面推广应用到国家规划新建的1000亿斤仓容。杭州、嘉兴等地建设了“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式温湿度检测、智能通风、智能控温、智能气调、虫害自动检测、地磅检斤联网、数字网络视频监控、库区周界智能报警、电子巡更、粮食业务管理、智能办公等,有效提高了粮库日常管理工作效率,减少了员工劳动强度,降低了能耗。

  三、深化粮食产销合作,保障省内市场供给

  为弥补我省日益扩大的粮食产需缺口,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省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到粮食主产区建基地、搞订单,多渠道组织粮源,有效满足省内粮食消费需求。目前已在13个粮食主产省建立粮源基地352万亩,省外粮源占省内粮食批发市场成交量88.7%。一是认真实施国家、省采购东北粮食费用补贴政策,减轻企业粮食流通费用,增加我省市场的粮食供给。有 74家企业申报了1.7亿元国家采购东北粮食运费补贴,粮食数量为121.65万吨。二是继续实施东北粮食生产基地自产粳稻费用补贴政策。省内多家经营主体享受该补贴政策,共调运稻米11228吨。三是拓展产销合作渠道。黑龙江金秋粮交会期间,我省12家粮食购销企业与黑龙江省的企业达成粮食购销合同和意向性协议13项,总交易量17.5万吨。10月下旬,吉林省联合我省粮食局首次在杭州了举办吉林大米推介会和展销。四是推进我省东北粮源基地和粮食物流中转基地建设,省农发集团重组黑龙江新良集团已达成协议并在积极落实中。

  四、加强粮食市场预警和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流通有序

  一是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预警。调整优化省、市、县三级粮油市场行情监测网络,省里设立了122个粮油价格直报监测点,各市、县也设立了相应的粮油价格监测点,及时发布粮食生产、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正确引导粮食的生产、供求和消费。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资金,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供应、运输网络建设。二是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粮食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和“转圈粮”专项整治,改革创新粮油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从收购源头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监控。积极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安排1.3亿专项资金用于粮食质检机构配置和更新仪器设备,努力形成以省粮油质检中心为龙头,各市级粮油质检站为骨干,重点粮食企业质检机构为基础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五、强化人才队伍和粮食文化建设,推进粮食事业可持续发展

  完成《浙江省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4年—2020年)》编制,启动实施“11528”人才兴粮培训工程:五年培训行政管理人员1000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0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500人次,业务技能人员2000人次,执法监管人员800人次。分别举办了粮食局长培训班、粮食仓储公司经理培训班、粮食监管和仓储业务技术培训班等,共培训各类人才1042人;共鉴定合格级粮油保管员217人,合格粮油质量检验员102人。拓展在职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和河南工业大学成教学院合作开办在职大专学历教育,2014年分别招收一个大专班和一个本科班;依托省粮食干部学校,与浙江农林大学合作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方向)专业,目前专业课申请已报省教育厅备案,计划于2015年开始招生。积极推进粮食文化建设,承办了全国粮食系统纪念“四无粮仓”创建60周年座谈会;制定《关于加强粮食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省粮食系统粮食文化建设现场会;筹划编印《爱粮节粮教育读本》《粮食安全干部读本》和《科学用粮知识读本》,结合“世界粮食日”开展了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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