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 奋力推进全省粮食事业跨越发展

湖北省粮食局

  2014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深化全省粮食流通改革,着力推进“粮安工程”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一、认真谋划实施,强力推动新一轮改革工作

  一是及早谋划改革。年初,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一大战略、五项改革、两项工程”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了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目标思路,把改革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在全年粮食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安排。省长王国生批示要求:推进粮食工作要体现在改革上。二是党委政府统筹推动改革。4月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9条改革措施,并列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商贸流通改革两个专项进行统一部署,统筹推进。7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座谈会,专题部署推动改革工作。12月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粮食流通改革和“粮安工程”建设督促检查。同时,在全省确定了4个市县和省储备管理公司作为国有粮食企业产权改革试点,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省财政列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省改革办两次到我局调研,认为是“敢于自我革命的真改革”,在全省总结推广粮食流通改革经验。三是上下联动推进改革。省局及时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下发改革指南,召开现场会推动,建立台帐跟踪督办,局领导带队调研督导。各市县粮食部门也组建相应改革专班,狠抓工作落实。全省形成了推进粮食流通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

  第一,改革创新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储备粮布局分散、机制不活、发展不可持续的难题。一是调整优化布局。明确提出地方储备粮中省级储备粮为主导、省级储备粮中省属储备企业为主导“两个主导”布局思路。推行省级储备粮集中管理,支持省局管理的省储备粮油管理公司重组整合市州储备企业,做大做强,增强省级调控能力。统筹口粮供应和产业发展,推动原粮储备向主产区适度集中,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二是创新经营机制。面对当前粮食购销价格严重倒挂、地方储备粮轮换亏损的严峻形势,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出台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在坚持政府对地方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和监管权不变前提下,实行储备粮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推动国有储备企业与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合作,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传统经营模式,保证了全省地方粮食储备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三是推进承储主体多元化。联合省财政厅、农发行研究制定商业储备粮管理办法,拿出5亿斤省级储备择优委托19家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储存,并明确新增地方储备再安排5亿斤作为商业储备。平时参与企业经营周转,紧急情况下投入应急供应。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制定公开竞争选择商业储备粮承储企业办法,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四是实行公开竞价交易。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制定地方储备粮公开竞价交易办法,将原粮销售全部纳入公开竞价交易,加强调控,防止腐败。

  第二,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着力解决产权不明、股权单一、机制不活问题。一是重组企业。每个县市以中心粮库、骨干收纳库为基础,组建一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全省86个县市已有67个县市完成“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改革任务。其他国有粮食资产依法处置,放开搞活。二是明晰产权。对新组建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进行土地变性、确权登记。省政府文件明确: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企业改革遗留问题。三是推动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鼓励和推动粮食企业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

  第三,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促进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一是突破现行政策限制,支持270家符合资质条件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参与最低价粮、临储等政策性粮油收储。二是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建设仓储、烘干整理、晒场等设施,联合财政出台专门意见,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补助。三是构建新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促成大型上市连锁超市企业——中百集团联合省内19家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出资组建了湖北荆楚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以荆楚公司为龙头,按照“1+X”模式,市县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省财政分别按配送中心、连锁店70万元、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近两年共安排补助资金近亿元。同时,把“放心粮油”、应急供应、军粮供应、粮情监测结合起来,构建覆盖全省、“四位一体”的“放心粮油”市场体系。

  第四,大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创新,着力解决基层执法职能不强、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等问题。一是出台加强粮食流通执法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的意见,改进执法方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二是主动引入外部监督,会同省审计厅、财政厅和农发行出台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地方储备粮联合检查和审计监督试点。三是进一步加强质检能力建设,省粮油质检中心成功落户武汉东湖高新区,购买了1.5万平方米的质检大楼,争取早日建成国家级粮油质量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

  第五,加快粮食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监管乏力、职能转变不到位等问题。一是理顺政企关系,强化各级粮食部门对所属粮食收储企业的监管职责,做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政策,不管具体经营。二是强化军供行政管理职能,撤销军粮供应中心,在局机关成立军粮供应管理处,实现管供分开,逐步推动军供站点企业化、军粮供应市场化;三是整合统计和信息资源,统筹粮食信息化建设,成立了公益一类的湖北省粮食信息中心,将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由自收自支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打造全省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粮食竞价交易两个公共服务平台。粮食部门机构职能在改革中进一步充实加强。

  三、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促进粮食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用创新举措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连续两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秋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收购工作。发挥好粮食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管、服务作用,健全收购联系会议制度,做到早研究、早协调、早部署、抓主动,保障了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彰显了粮食部门地位和作用。二是把“粮安工程”作为总抓手来推动工作。省政府出台实施“粮安工程”意见,明确提出了构建全省粮食收储体系、粮食仓储物流体系、粮油产业支撑体系、“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监管体系的目标任务,以“粮安工程”统筹粮食各项重点工作,并建立了“粮安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全省有10个市、州和部分县市政府出台了“粮安工程”建设文件和具体措施。有8个市州、36个县(市)政府将“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列入了政府“十件实事”。粮食“危仓老库”改造、新建粮库、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等工作全面展开,“五大体系”建设顺利推进。三是构建粮食政策支持体系。中央取消我省粮食风险基金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后,省财政仍纳入预算单列,用于支持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省财政、粮食联合出台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今年省级财政共计统筹安排资金8.24亿元,比去年净增近2亿元。四是改革粮食项目评审机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改分散管理为集中申报、统一评审、统一验收,集中支持粮油工业转型升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军供网点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绩效,从源头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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