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
 

加快推进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

安徽省粮食局

  诚信是法治的内在要求,构建粮食行业诚信体系是推进依法治粮和法治粮食建设的重要基石。古徽商素有“崇尚信义,诚心服人”的美誉。我们正是秉承着传统诚信美德,以推进“信用安徽”建设为平台,致力打造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评价体系,特别是2013年我省被国家粮食局确定为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试点省,我们更加注重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监管,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积极推进诚信粮食和法治粮食建设。  

  一、坚持资源优化,探索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作为全国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试点省份之一,我们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选择来安、凤台和泗县等地对粮食企业实行诚信评价和分级监管。同时坚持边试点边推进,不断扩大守法诚信评价范围,从流通到加工,从国有企业到个体经营者,实现粮食经营活动全覆盖。重点打造“两个平台”:一是建设诚信经营考核平台。我们会同省工商局出台了《安徽省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守法诚信评价具体办法和要求。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各类主体的动态管理,实行分级监管和考核。对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诚信状况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评估,对粮食经营者的信用等级作出评价,确定诚信等级。不仅扩大粮食守法诚信评价的运用范围和影响力,而且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二是建立诚信经营信息共享平台。为更好推进我省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消除行业信用信息“璧垒”和“孤岛”,我们将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结果提供给当地政府社会征信管理机构,并与工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工商企业守法诚信评价系统对接,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二、坚持科学评价,推进分类动态监管

  鉴于粮食流通市场经营主体多元、成分复杂,我们注重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分类动态监管。

  (一)科学设定标准。根据企业经营性质划分粮食收储类、加工类和销售类,制定不同的评分项目和标准。指标涵盖许可制度落实、收购质量标准、粮款支付、出入库检验、库存制度执行、统计制度落实、仓储设施情况等20个方面。

  (二)实行等级评价。根据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结果和守法诚信等相关资料,从企业9个方面单项守法诚信评价指标、企业配合监管评价指标采取百分制评价,根据评价成绩,划分为“守法诚信优秀(A类)、守法诚信良好(B类)、守法诚信一般(C类)、守法诚信较差(D类)等四类。

  (三)实施分类督查。对A类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因企制宜,实施监管;对B类企业采用“回访式”监管,注重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对C类企业实行“巡查式”监管,发现问题要求限时整改,防止“雨过地皮湿”、“风吹地皮干”现象;对D类企业实行“点穴式”监管,注重问题导向,哪里发现问题,就到哪里检查,有效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把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两手齐抓,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

  行业诚信既是“奖”出来的,也是“惩”出来的。我们坚持从强化粮食经营者“自律”和“他律”入手,工作中做到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真正实现“两手抓、两手硬”。

  (一)加大诚信经营宣传。通过抓粮食政策法规宣传、警示教育提醒,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世界粮食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等平台,加大“法治粮食”、“诚信粮食”的宣传教育,增强粮食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市场经营氛围,督促依法守法经营。

  (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采取库点分类随机选定、责任落实、问题移交等七方面创新举措,确保粮食库存清查和国家临储油检查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结果真实。将常规督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突击性与随机性优势,避免了“人情粮”和“关系粮”的影响,更好更直接掌握真实情。省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三家主要负责同志一同不定期集中重点巡查,确保托市收购“一图一册”规范执行,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开心粮、舒心粮”。建立“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地方储备粮管理的全程监督和定期督查巡视制度,督促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确保“粮安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保证了区域粮食安全。

  (三)加强流通执法配合。加强与工商、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与纪检监察机构联手执法,与毗邻地区联动执法,探索市内不同县区交叉执法,坚决查处“压级压价”、“打白条”、“黑心秤”等违法收购政策行为,重点开展“转圈粮”、“顶包油”、“出库难”等专项整治,促进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拓展。既提高了监督检查的权威性、震慑力和影响力,也大力提升了粮食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举报核查制度。密切关注粮食舆情和市场行情,多次上线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公布监督检查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涉粮举报投诉,凡接到群众举报的,做到受理一起、核查一起,对确违法、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使失信者受到应有惩处。2014年全省检查企业17517个次,立案503例,罚款153例(金额49.73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

  四、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探索依法治粮新途径

  加快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更好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转变作风、创新发展、狠抓落实,不断探索依法治粮的举措和保障。一是坚持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粮实践中,加大“诚信粮食”的宣传教育,增强粮食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大力推进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与相关部门共同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信用环境。三是创新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方式,从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从依托传统监管手段转变为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监管机制。四是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奖惩机制,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对“红名单”的企业在重点项目、政策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列入“黑名单”的,将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和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等措施,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在全省粮食行业形成人人知诚信、个个守诚信的良好氛围,以促进我省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

  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离不开全社会信用建设的同步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我们将在国家粮食局的精心指导下,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创新思维,真抓实干,为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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