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宁夏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通知》(中宣发〔2014〕21号)精神,按照《国家粮食局 农业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14〕204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4年全区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一 、总体思路

  自治区粮食局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共青团宁夏区委、自治区妇联等部门,在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以“节约一粒粮 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组织开展“家庭在行动”“青少年在行动”“企业在行动”等“节约一粒粮”系列活动;引导带动大众媒体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影响力,广泛宣传爱粮节粮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科学知识;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粮食生产、流通及消费等环节开展的节粮减损工作;组织粮食企业带头爱粮节粮,面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节粮与健康知识,培养科学食粮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粮食局  自治区农牧厅 共青团宁夏区委 自治区妇联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10月13日~19日

  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家庭农业-供养世界 关爱地球

  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10月13日~19日):节约一粒粮 我们在行动

  四、主要活动

  (一)节约一粒粮  家庭在行动 

  1.开展“节粮小窍门”征集活动。由区粮食局、区妇联共同牵头,以地级市为单位,向广大居民家庭征集“节粮小窍门”。每市要挑选10项以上效果突出、简便易行、实用好用节约粮食的小窍门、小经验,于10月20日前由地级市粮食局联合市妇联上报到区妇联、区粮食局。届时,自治区粮食局将与自治区妇联等单位一起对各市上报的小窍门、小经验汇总整理后进行评审,对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实用节粮小窍门、小经验将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等进行宣传推荐,并印刷成册向社会发放。

  2.“爱粮节粮”进社区。宣传周活动期间,地级市粮食局要联合市妇联,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以“节粮与健康”为主题的社区互动活动。每市要选择1个县(区、市)作为重点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社区居民的组织由基层妇联负责。地级市粮食局负责抽调专业人员到社区开展互动活动,传授、交流节粮好经验、好点子、好办法;向居民赠发简明实用的节粮手册等资料。每市的宣讲互动活动不少于2场。

  (二)节约一粒粮  青少年在行动

  1.少年儿童“节约一粒粮”行动。由共青团宁夏区委牵头,各级粮食局配合,一是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中开展“爱粮节粮 从我做起”征文活动。发动少年儿童参与爱粮节粮征文活动,并组织评选。以地级市为单位,10月20日前地级市粮食局将初评结果报送区粮食局,原则上每市推荐拟获奖作品不超过20篇。10月25日前由自治区粮食局推荐拟获奖作品(不超过60篇)报送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作品进行终评并对最终获奖的少年儿童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二是组织开展爱粮节粮主题团队活动。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组织当地中小学,召开主题团队活动、参观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请专业人员讲授粮油知识、通过中国移动校讯通平台,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节粮与营养、节粮与健康等有关知识,到社区参加爱粮节粮志愿服务等活动。

  2.大学生“节约一粒粮”行动。由共青团宁夏区委牵头,各级粮食局配合,借助团中央和全国学联在大学生中组织的“光盘行动 从我做起”活动平台,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组织评选大学生中的“光盘标兵”。将“光盘行动 从我做起”活动与“节约一粒粮 青少年在行动”结合起来,挖掘亮点,树立典型,评选大学生“光盘标兵”,并适时予以表彰。二是在校园内集中开展爱粮节粮主题活动。号召各级学校团组织、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在10月16日开展以“科学饮食、告别浪费”为主题的团日、班会活动,号召青年学生加入“光盘行动”;号召青年学生随手按下快门“晒光盘”,记录身边的各种节约行为,曝光浪费行为;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在校园、食堂等显著位置张贴节粮宣传画。

  (三)节约一粒粮  企业在行动

  1.粮食仓储企业。由区粮食局牵头,各市、县(区)粮食局组织辖区内粮食仓储企业,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结合“四无粮仓”精神,开展以“节约一粒粮”为主题的节粮减损活动,大力普及农户科学储粮知识,弘扬粮食人“崇尚节约,惜粮如金”的节俭精神,让“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精神得到传承。

  2.粮食加工企业。各市、县(区)粮食局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组织粮食加工企业,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促进粮油加工业节粮减损的通知》(国粮展〔2014〕81号)精神,并与技术监督部门深入粮食加工骨干企业进行标准宣贯活动,推行适度加工,推广节粮新技术,减少加工环节粮食损失。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取得首批全国节粮减损的示范企业面向全社会发布节粮减损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3.粮食批发零售企业。各市、县(区)粮食局要督促辖区内粮食批发零售企业,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节粮宣传海报;利用多种方式告知消费者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其所在周为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要求卖场粮油组专门设立佩戴统一标识节粮宣传员1~2名,向消费者免费发放“节粮与健康”宣传册;请粮油营养专家到有条件的卖场宣讲爱粮节粮常识,解答消费者问题;可邀请部分超市将节粮宣传与粮油产品促销相结合,提高公众参与度。各级农业部门牵头,粮食部门配合,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向农民讲解粮食种植、管理、收割等知识,组织适时收割,推广机械收获和科学烘干晾晒等先进实用技术,减少收获环节损失。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粮食、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申请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各项活动组织实施好。

  (二)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由自治区粮食局牵头,地级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10月16日,自治区及地级市粮食局会同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银川及各市设立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银川市,由银川市粮食局负责联系主会场活动场地和会场布置。分会场活动由各市粮食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世界粮食日当天集中在现场设置宣传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粮油常识、爱粮节粮等实用知识和优质粮油产品展示及让利展销等宣传活动。

  (三)各市、县(区)粮食、农业、共青团及妇联在爱粮节粮宣传周期间,要及时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等中央媒体进行的全面深入爱粮节粮宣传报道和爱粮节粮公益短信,做好当地新闻媒体对当地宣传周活动的报道工作。自治区粮食局将利用爱粮节粮微信平台,及时转发爱粮节粮公益短信,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报道工作。地级市粮食局要与当地教育局联系沟通,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学生到当地“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参观学习体验,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惜粮的良好氛围。

  (四)自治区粮食局编印和制作爱粮节粮宣传资料及电视专题片,与国家粮食局制发的宣传资料一同向市、县(区)粮食局及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发放。各地级市粮食局可根据需要进行翻制或根据本地实际创新制作有特色的宣传品,并做好宣传品向所辖县级粮食局及实践基地的发放工作。

  (五)活动期间各地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俭办活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责任,认真制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使安全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顺畅。

  (六)各地级市粮食局和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自治区粮食局。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联系部门:自治区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联 系 人:芦 香         联系电话:0951-6986875 
  传  真:0951-6986709    E-mail:nxlsj_lx@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101号粮食大厦8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