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做好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印发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引导新闻媒体加强爱粮节粮宣传,强化全社会对粮食安全形势的认识,增强公民科学食粮意识,推动“节约一粒粮”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简称“条例”),让全省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及重要作用,推动广东粮食流通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放心粮油产品,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家庭农业—供养世界 关爱地球 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10月13日~19日):节约一粒粮 我们在行动 三、活动内容 (一)联合转发国家下发文件。协同省农业厅、共青团省委员会、省妇联联合转发《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14〕204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部署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做好爱粮节粮反对浪费工作宣传工作。 (二)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2014年主题,广泛组织开展爱粮节粮“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10月16日省粮食局会同省农业厅、共青团省委员会、省妇联与韶关市粮食局、农业局、共青团委员会、妇联在韶关市设立全国宣传活动广东省分会场,举办主题宣传现场活动。各地粮食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共青团、妇联组织专家进社区开展爱粮节粮知识讲座,组织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同时各单位应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大中小学校、大中型企业、粮食经营业户、餐饮企业中开展爱粮节粮现场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行业企业、放心粮店、交通要道等张贴悬挂宣传标语,通过举办爱粮节粮宣传图文展示、粮油食用安全知识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围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主题,充分报道我省爱粮节粮工作以及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协调请省委宣传部支持,由省粮食局与农业厅、共青团省委员会、省妇联联合于10月16日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主流媒体上就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并刊登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向全社会发出的“节约一粒粮 我们在行动”倡议书,同时,省粮食局统一制作宣传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内容和爱粮节粮知识等内容,在粮食、农业、共青团、妇联业务网站上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制作展板展示。各主办单位制作世界粮食日介绍、爱粮节粮知识、《条例》宣传和“放心粮油”宣传专版,在世界粮食日当天或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期间进行集中展示。 (二)悬挂宣传条幅。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或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 (三)派发宣传品。各地粮食部门要牵头做好派发宣传品工作,将国家和省发放的节粮宣传手册、宣传海报、节粮器具等,免费发放给社会大众;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制作爱粮节粮知识手册派发。 (四)开展主题活动。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通过书画展,摄影展、爱粮节粮演讲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 五、开展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各地粮食、农业、共青团、妇联等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上下协同,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好,提高宣传实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次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由省粮食局联合省农业厅、共青团省委员会、省妇联统一组织和承办,省粮食局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宣传活动的开展。省粮食系统在宣传周活动期间,主要结合“四无粮仓”(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精神,开展以“节约一粒粮”为主题的节粮减损活动,弘扬粮食人“崇尚节约,惜粮如金”的节俭精神,让“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精神得到传承。省农业厅、共青团省委员会、省妇联根据国家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和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实施2014年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做到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粮食、农业、共青团、妇联等要密切合作,按国家通知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本系统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四)严格规定,勤俭节约。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俭办活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顺畅。 (五)活动情况,按时上报。各地级以上市粮食部门请于10月8日前会同市农业局、共青团委、妇联将本市活动方案和日常工作联系人分别报送省粮食局、省农业厅、共青团省委员会、省妇联。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粮食部门请于11月10日前将本市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等)报省粮食局。 六、联系方式 省粮食局 联系人:熊连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