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1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鼓励本市粮食行业广大职工钻研技术、苦练技能,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与2012年9月-10月举办第三届北京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竞赛包括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
二、竞赛组别
竞赛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
职工组设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其中检验员职业根据选手来源不同,分设企业组(粮油仓储企业)和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
三、竞赛内容和标准
竞赛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制,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试题由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四、参赛选手条件
(一)职工组
凡从事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本市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根据《通知》精神,经研究,在第一、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和北京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各职业第一名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二)学生组
参赛选手为开办了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五、赛事组织及安排
竞赛包括选拔赛和决赛。
(一)选拔赛
1.赛题命制。选拔赛试题由各参赛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并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自行命制。
2.原则上要求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9月-10月上旬举办选拔赛。选拔赛应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10月10日前将参加决赛人员名单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优秀组织奖的产生。对领导重视,竞赛工作计划性强、组织严密、决赛成绩优异的参赛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并予以表彰。
(二)决赛。
决赛于2012年10月中下旬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杨杨 吴娜 李跃宇 联系电话:83979053 83979047 传 真:83560867 电子邮箱:bjlsjrsc@163.com
附件:第三届北京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比赛范围(略)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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