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行业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结合《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15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别、职业(工种)
竞赛分企业组和质检机构组,其中企业组设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竞赛职业(工种),质检机构组设粮油质量检验员竞赛职业(工种)。
二、参赛对象
全省粮食行业从事粮油保管、粮油质量检验职业的在职在岗职工。具体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技术,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竞赛内容
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2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成绩分别占竞赛总成绩的30%和70%,保留小数点后2位。竞赛的知识范围是: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部分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内容命制。
参考教材:理论知识考试部分为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保管员》(第二版)(初级、中级、高级)和《粮油质量检验员》(第三版)(初级、中级、高级);实际操作部分为粮油质量检验员和粮油保管员职业操作技能考试手册。
四、阶段划分
竞赛分初赛、选拔赛、集中培训、参加全国决赛4个阶段进行。
(一)各地市初赛
2013年1月31日前,各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初赛,选拔推荐企业组保管员、检验员各1名,佛山、韶关、汕头市粮食局和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还应同时从专业质检机构中各推荐2名粮油检验员,代表本市、本单位参加全省选拔赛,并上报参赛人员名单(含1名领队)。
(二)全省选拔赛
2013年3月10日前,集中举行由各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组队参加的全省选拔赛,参赛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全省集中培训
2013年4月,通过全省选拔赛,选拔出成绩较好的企业组粮油保管员、检验员各5名,机构组粮油质检员5名,共15名选手作为我省参加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候选选手进行集中培训。
(四)参加全国决赛
2013年5-6月(具体时间待国家粮食局通知),通过培训考核,最后确定9名参赛选手代表我省参加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五、表彰奖励
(一)对参加全省大赛选手及单位表彰奖励。
1.认定职业资格等级。对参加全省技能大赛考试考核成绩优异的选手,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职业资格认定,经核准后,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原则上最高认定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等级。
2.个人优秀奖(25名)。对在参加全省技能竞赛中,取得企业组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各职业(工种)前十名选手,分别授予“2012年广东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取得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员前五名的选手,分别授予“2012年广东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3.团体优秀奖(6个)。对参加全省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获团体总分(不加机构组分数)前6名的代表队,授予“2012年广东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团体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二)对参加全国决赛选手表彰奖励。
1.对参加全国技能竞赛决赛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选手,根据综合条件按相关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授予“全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前3名选手,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对参加全国技能竞赛决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前10名的选手,根据综合条件按相关程序报有关单位申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报国家粮食局核准后,直接晋升为高级工,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六、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粮食局。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
(三)成立竞赛领导小组。成立广东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由冯晓光任组长,吴津伟、区少芳、李健民为副组长,黄团有、王震、何淑芳、钟金清、欧光强、陈嘉东等为成员,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尽快布置和组织本地本单位的初赛,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落实参赛人员和竞赛前的技能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技能竞赛的顺利进行。
(二)选出行业能人。通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出本市、本单位特别优秀的技术能手,树立典型,形成全省粮食行业学知识、钻业务、练技术、强本领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联络工作。为及时了解各地初赛情况,协调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竞赛联络员,及时上报初赛进展情况,并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省粮食局人事处。
联 系 人:王发恭
联系电话:020-835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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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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