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经营单位、职能部门,黑龙江公司、江阴公司,中谷有关子公司:
为贯彻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群工〔2012〕24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156号)精神,按照集团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3月份,组织开展以“比技能、选人才、促提升”为主题的“中粮粮油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并适时举办中粮粮油(检验员、保管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和中粮粮油职业技能(检验员、保管员)竞赛,一是通过基层单位岗位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员工技能,完善员工培养体系,加强班组建设,促进管理提升;二是通过全员参加、层层选拨的竞赛活动,遴选最优秀的检验员、保管员参加中粮集团和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展示中粮粮油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良好风貌。
二、组织领导
(一) 中粮粮油成立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领导小组,蒋超任组长,组员由中粮粮油战略部、人力资源部、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共同组成,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竞赛评判和仲裁工作。
(二) 各二级经营单位应明确主管领导负责,抓好这项工作,重点围绕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粮油质量检验员和粮油保管员两个工种,开展岗位比武和竞赛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岗位比武和职业竞赛内容
1. 中粮粮油目前列入国家职业大典的有粮油质量检验员、粮油保管员、制油工、制米工、饲料检验化验员、中央控制操作工、农村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等七个工种,这七个工种的竞赛,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注重竞赛过程质量和操作规范。
2. 各二级经营单位也应利用这个契机,根据企业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富有本单位特点的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也可参照开展岗位提升活动,做到全岗比武、全员参与。
3. 中粮粮油将在各单位比武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粮油质量检验员和粮油保管员两个项目的竞赛,依据《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70%。
(二)比武活动和职业竞赛分三个阶段
1.基层企业初赛(2013年1-2月)
各基层企业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比武和竞赛活动计划,确定比武和竞赛工种和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地点和参加人数,并填写中粮粮油技能比武活动竞赛工种登记表(见附件),报中粮职业技能鉴定站备案。
2.二级经营单位复赛(2013年3月5日前)
二级经营单位在2013年3月5日前组织完成检验员和保管员两个工种的复赛,检验活动成果并选拔组队参加中粮粮油职业技能竞赛。各二级经营单位代表队由领队1名、督导1名,检验员、保管员各3名选手组成,每个选手限报1个项目。从业人数较多的二级经营单位,可按下属区域平台为单位分别组队参赛。
不涉及参加中粮粮油职业技能竞赛的工种,比武和竞赛活动原则上2013年3月底完成。
3.中粮粮油竞赛(2013年3月上中旬)
中粮粮油(检验员、保管员)职业技能竞赛定于2013年3月上中旬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粮粮油将组织中粮粮油比武活动成果展示及职业技能竞赛表彰,在技能比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班组、单位,在中粮粮油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和团队给予奖励。竞赛选拔出的获奖选手,代表中粮粮油组队参加中粮集团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四、有关要求
(一)注重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全面动员,组织职工参加班组比武、企业初赛、二级经营单位复赛,层层选拔,通过比武活动促进岗位技能提高和管理提升。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抽调职业技能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建立裁判员、督导员、赛务人员队伍,确保比武和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坚持勤俭办事。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事,务求实效,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设施,避免造成浪费。
联系人:中粮粮油人力资源部 董跃州
联系电话:010-85019102
联系人:中粮粮油党群工作部 张军
联系电话:010-85019177
联系人:中粮职业技能鉴定站 廉立、王国胜
联系电话:85019163/9133
邮箱:wangguosheng@cofco.com
附件:中粮粮油技能比武活动竞赛工种登记表(略)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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