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全民参与共同行动的节粮减损机制,大幅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提高粮油资源利用率,促进粮食节约,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粮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数量充足、技术高超的技能人才,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于2013年5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节粮减损从技能开始。
二、组织领导
竞赛由国家粮食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主办,南京财经大学承办,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江苏省粮食局协办,并共同组成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三、竞赛职业和组别
竞赛包括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职业,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其中,粮油质量检验员职工组分为机构组和企业组。
四、命题标准
竞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各职业、组别竞赛试题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命制,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考试内容。
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选手个人成绩的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选手个人成绩的70%。
五、参赛选手条件
(一)职工组
凡从事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为体现群众参与的原则,凡在第一、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均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第三届竞赛。
(二)学生组
中职、高职院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定于2013年5月25日至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七、参赛范围和名额分配
各省(区、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限组织1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包括1名领队、1名联络员、3名粮油保管员职工组选手、3名粮油质量检验员职工组选手(机构组1人、企业组2人)、若干名学生组选手(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方向选手均不超过2人)。每名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一个组别的竞赛。
八、竞赛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团体奖(共6名)
一等奖:团体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
二等奖:团体总分第2、3名的代表队;
三等奖:团体总分第4至6名的代表队。
团体总分为代表队职工组选手个人成绩之和,学生组选手个人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2.优秀个人奖
(1)职工组(共50名)
一等奖(金奖):粮油保管员职业个人成绩前3名;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1名、企业组个人成绩前2名。
二等奖(银奖):粮油保管员职业个人成绩第4至15名;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2至5名、企业组个人成绩第3至10名。
三等奖(铜奖):粮油保管员职业个人成绩第16至25名;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6至8名、企业组个人成绩第11至17名。
(2)学生组
中职、高职分别排名。根据学生组参赛人数,按比例分别确定奖项数量。
①中职组
一等奖:各职业方向中职学生中个人成绩排名前5%的选手。
二等奖:各职业方向中职学生中个人成绩排名前5%至10%的选手。
三等奖:各职业方向中职学生中个人成绩排名前10%至15%的选手。
②高职组
一等奖:各职业方向高职学生中个人成绩排名前5%的选手。
二等奖:各职业方向高职学生中个人成绩排名前5%至10%的选手。
三等奖:各职业方向高职学生中个人成绩排名前10%至15%的选手。
3.优秀组织奖(共8名)
初赛成果显著,对竞赛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4.优秀院校奖
积极参加学生组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院校,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院校奖。
(二)奖励办法
1.职工组
(1)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一等奖的选手颁发“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金奖”,并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工组个人成绩第1名将按有关程序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二等奖的选手颁发“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银奖”,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3)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铜奖”。
2.学生组
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金牌(中职组/高职组)”。中职组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高职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银牌(中职组/高职组)”。中职组可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高职组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竞赛组委会向获得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铜牌(中职组/高职组)”。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013年5月6日
附件
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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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组委会 |
主任委员: |
徐 鸣 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副主任委员: |
吴道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刘 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王晓峰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陈 杰 江苏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章龙 南京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
委 员: |
刘 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袁 芳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巡视员
王洪泽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
徐京华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司长
贾 骞 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司长
何 毅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司长
于振峰 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杜 政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院长
唐瑞明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主任
宋丹丕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生彬 江苏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鞠兴荣 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
主 任: |
徐京华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司长 |
副 主 任: |
陈军生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副巡视员
殷振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资格处处长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王晓华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商贸工作部部长 |
成 员: |
李寅铨 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处长
何广龙 江苏省粮食局人事处处长
胡秋辉 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宋 伟 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曹 阳 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加工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朱之光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标准处处长
朱 震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综合处副处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