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粮收购

江西省完成2012年全省早稻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粮食局的部署和要求,江西省粮食局组织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依法开展了早稻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全省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全省早稻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8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开展检查1474次,出动检查人员7097人次,检查收购主体2298户。查处纠正违法案例740例,其中无粮食收购资格擅自从事收购活动83例,有收购资格但已不再具备资格条件44例,跨区域收购未在收购地粮食部门备案19例,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未严格执行统计制度332例,未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69例,未及时支付售粮款29例,未按规定公示政策信息94例,没有分仓、分等级储粮70例。对部分违法案例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责令改正265例,警告139例,罚款59例、金额4.75万元,暂停收购资格2例,取消收购资格5例,移交其他部门处理4例。在专项监督检查期间,还通报违法违规企业4例,处理违法违规企业责任人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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