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粮收购

天津市粮食局安排部署2012年全市秋粮收购工作


  10月10日,市粮食局召开2012年天津市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我市今年秋粮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全市秋粮收购工作。

  一是正确把握形势,积极稳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各农业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成立秋粮收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尽可能多地掌握市场粮源,把握市场主动权。同时引导有资质的收购企业理性入市收购,开展公平竞争,搞活粮食流通。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各农业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参照国家2012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制定秋粮收购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收购价格。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并督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粮食收购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农民放心售粮。

  三是强化涉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在了解掌握各类市场收购主体运作情况基础上,科学制定收购计划,完善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做好秋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动与当地农发行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收购资金及时到位。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做好仓容、器材等各项收购准备工作,采取延长收购时间,增设收购网点等措施,方便农民售粮。

  四是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农业、统计、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切实保护粮农利益。市粮食局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对秋收期间各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开展为期2个月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报送,及时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秋收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粮食收购第一线,检查指导收购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单位要建立信息统计反馈制度,实时跟踪掌握秋粮收购数量、质量、价格和市场动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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