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粮收购

宁夏粮食局安排部署秋粮收购工作


  为了认真抓好秋粮收购工作,自治区粮食局近日发出通知,对秋粮收购工作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 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市场行情。要求各市、县粮食局和国有购销、储备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把做好秋粮收购工作,抢抓优质粮源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根据本地区秋粮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周密部署秋粮收购工作,主动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理性入市收购。

  二、灵活收购方式,掌握优质粮源。国有粮食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在仓储条件、资金实力和保管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抓住新粮上市、粮源充足等有利时机,积极敞开收购,充实库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收购方式,尽量多收粮,收好粮;要认真落实稻谷订单收购,提高订单履约率。

  三、合理制订收购价格,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启动中央、地方粮食价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辖区协调联席会议;要对入市收购的中央、地方大型企业、龙头加工企业实行统一监管;直属储备企业要主动与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布设收储库点,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

  四、严把收购质量关,确保入库粮食存储安全。要严格执行稻谷、玉米国家新标准,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得随意压级压价,克扣农民,要坚决杜绝给农民“打白条”现象,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要切实做好高水分稻谷、玉米的整晒降水工作,实行专垛堆放,专仓储存,确保储粮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收购市场平稳有序。各市、县粮食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各收购主体的资格审核,针对近年来我区市场出现的外省区无证跨区域收购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要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坚决打击无照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对发现的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收购市场秩序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