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12]1494号)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中储粮总公司批复同意我省自2012年6月1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5月底以来,部分地方反映新麦收购价格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为保护农民利益,省粮食局深入实地调查,主动上门与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省农发行等部门交流情况、沟通认识,并组成联合工作组赴襄阳、随州、荆门等主产区了解核实收购市场情况。5月30日,我局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恳请省政府协调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请示》。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小麦收购工作,田承忠副省长连续两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落实田副省长的重要批示,争取尽早启动预案,6月1日,省粮食局张忠宝局长专程到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汇报我省小麦收购和价格情况,请求尽早在湖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的重视。6月7日、12日,中储粮总公司副总经理姚瑞坤、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先后到湖北实地调研小麦收购情况,有力推动了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及时启动。
目前,中储粮总公司确认我省的158个2012年最低收购价小麦第一批委托收储库点,已经挂牌收购。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