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12〕95号)要求,我省各级粮食部门紧紧围绕“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的中心任务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大力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守法意识,以及服务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大局意识,促进社会各界深入理解和遵守《条例》,为保障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省粮食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活动安排,明确牵头处室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并及时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全省粮食系统紧扣主题、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好《条例》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学习,认真交流总结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经验。各级粮食部门把《条例》宣传与“六五”普法、《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宣传工作和相关粮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学习粮食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及时交流《条例》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向省粮食局报送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报告,确保全省粮食系统《条例》宣传工作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力度、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宣传到位。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条例》宣传活动。一是召开座谈会或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汕头、东莞、湛江和云浮等市通过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条例》经验交流座谈会,深入探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依法管粮情况,加深对《条例》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服务意识。中山和肇庆等市组织当地粮油企业有关人员座谈,针对粮食经营、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就如何提高经济效益、科学储粮、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韶关、汕尾、东莞、湛江、清远等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分点设立服务咨询台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市民的询问,讲解粮食流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条例》知识现场问答等,并结合“粮食科技活动周”和“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深入各粮油市场,扩大受众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和介绍小麦粉营养知识以及相关食品的科学制作方法等,增强宣传效果。二是结合粮食业务工作开展宣传。各地结合粮食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粮食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和粮食经营者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守法自觉性。中山、清远、云浮等市结合今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工作,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按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安排粮食出库、承担应急任务等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韶关市结合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开展研究讨论,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汕尾市结合粮食执法检查,联合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粮食市场安全监督检查,《条例》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6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效应。省粮食局在局网上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主流媒体通报了我省贯彻《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各地也在地方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省上下形成了多形式、宽覆盖的宣传网络,较好地增强了宣传效果。江门市通过电台、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跟踪专题报道《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并通过市政务交流平台向市直机关部门干部职工发送《条例》宣传短信4957条;佛山市顺德区在该区主流媒体《珠江商报》专版宣传《条例》等重要粮食法规和该区粮食工作开展情况。四是采取其他方式宣传。省粮食局在办公大楼悬挂了大型宣传条幅横幅,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办公大楼大堂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各地粮食部门在办公场所、粮食市场、主要路口、城镇广场等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以及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粮食政策和粮油产品常识等,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近8万份,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6000多份,出动宣传车200多人次。此外,在加强《条例》宣传的同时,我省加大力度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和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工作,促进了全省粮食工作科学发展。
三、抓好落实,成效明显。我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有效增强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粮食部门的形象,增强了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二是使《条例》宣传贯彻与粮食业务、法治实践,以及广大群众利益更加紧密结合。通过《条例》的宣传贯彻,既贯彻落实好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要求,带动提高粮食依法行政水平,又以依法管粮的实践和探索,丰富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及实践。同时,促进了粮食工作更好地开展,并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渠道来宣传粮食工作,增强了宣传成效,尤其在社会公众对于粮油市场波动较为敏感的时候,对于稳定消费预期、提醒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省粮食系统将继续按照国家粮食局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常态化、协作化、创新化和深入化,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粮食工作、共同保障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确保全国最大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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