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

安徽省粮食系统扎实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2012年5月—6月,安徽省粮食系统集中进行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的宣传活动。

  一、思想重视,组织有力

  安徽省粮食局即时下发文件,明确宣传主题、宣传重点、活动安排和宣传活动要求。同时,在安徽粮食政务网、《安徽粮食》上开辟《条例》八周年宣传专栏,刊登有关文章,介绍各地宣传动态。各市、县粮食局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深入宣传《条例》及我省配套的粮食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一是及时开展现场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和合肥市粮食局于5月26日在合肥市杏花公园广场举办《条例》实施八周年暨2012年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施放彩虹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条例》、粮食科技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解答市民咨询,组织22家龙头企业进行产品展示展销。6月11日,在安徽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中设置宣传展台、展板,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各市县粮食局均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现场活动。其中,东至县粮食局向粮油商店、大卖场、集贸市场等发送宣传资料500余份。黄山市粮食局送法律进28个机关、进45个企业、进9个社区。

  二是召开座谈会。安徽省粮食局参加了国家粮食局在北京召开的《条例》实施八周年座谈会。和部分市县粮食局还组织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歙县粮食局等组织召开工商、质监、物价、卫生、财政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粮食企业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的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

  三是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宣传。铜陵市粮食局在该市全彩LED电子屏上,连续10天每天不间断播放30分钟的《条例》宣传片。黄山粮食局在当地电视台宣传粮食法律法规24场次,发送宣传短信2万条。淮南市粮食局走进市广电新闻直播间宣传粮食政策法规。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全行业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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