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广德、宿松县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今年5月26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和重点
今年《条例》宣传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宣传重点:
(一)面向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及工作人员。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办法为重点,宣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宏观调控、粮食储备和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统计等方面的职能以及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重要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等,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
(二)面向全社会粮食生产者。结合“法律进农村”活动,通过组织粮食收购、“放心粮油进农村”、农户科学储粮等活动,向粮食生产经营者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粮食消费、科学储粮技术等相关法律和知识,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结合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工作,采取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按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安排粮食出库、承担应急任务等。
(四)面向全社会粮食消费者。结合“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向粮食消费者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的观念。
二、活动安排及形式
时间安排:5月为《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主要形式:
(一)开设宣传专栏。各地要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贯彻《条例》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相关建议等,认真进行总结并撰写有关文章,开设专栏进行宣传。省局将在安徽粮食政务网、《安徽粮食》上开辟《条例》八周年宣传专栏,刊登有关文章,介绍各地宣传动态。
(二)召开《条例》八周年座谈会。宣传活动期间,各地要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邀请有关部门和基层工作的同志,针对目前粮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座谈讨论两个《条例》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采取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组织现场咨询、开行流动宣传车、跨区域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组织专题调研、培训、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省局届时将结合2012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在合肥市中心广场举行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三、宣传活动要求
各市、县局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好《条例》八周年宣传活动。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保障宣传经费,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活动结束后,请以市为单位于6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视频、图片),通过安徽粮食政务网“内部文传”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宏 0551-2870583
安徽省粮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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