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

四川省粮食局举办法制讲座纪念《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



  为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近日召开的座谈会议精神,推进依法管粮工作。四川省粮食局于5月29日在成都举行了全省市、县粮食局长参加的培训会,专题宣讲《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省粮食局副局长石恩祥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以来,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条例》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已制定了《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是规范全省粮食流通的基本法律依据,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武器,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提供了执法依据。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加入粮食战线的同志,要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全面掌握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宏观调控、行政处罚等粮食流通制度,在粮食流通管理中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石恩祥同志强调,加强依法管粮、实施依法行政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四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建设西部粮食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举措。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条例》等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能,认真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学习型执法队伍,打造学习型团队,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督,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为促进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