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办政〔2012〕9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围绕今年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确定的“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中心任务,统一组织开展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我省高度重视粮食宣传工作。省局接到国家局《通知》后,局党委书记、局长孟庆秀同志当即作出明确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法规宣传工作,保障全省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王顺厚同志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宣传效果。各市、县(市、区)粮食局也都成立了以局领导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保障了全省《条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省局及时下发通知,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主题、重点、措施等,精心组织部署全省宣传活动。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主题和内容开展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条例》以及粮食市场管理的制度办法,同时结合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夏粮收购准备等工作,重点宣传粮食部门在宏观调控、统计执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提升各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各地也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其中,济南市粮食局在门户网站举办庆祝《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泰安市粮食局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举全局之力做好宣传工作。
三、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宣传月活动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通过现场宣传、召开座谈会、网上访谈、制作专题宣传片、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保障了宣传效果。同时,各地都坚持把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把法规宣传与市场服务相结合,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其中,滨州市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并组织执法车辆沿街及到重点企业进行巡回宣传;济宁邹城市在电视台制作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活动的访谈节目,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短信进行《条例》等粮食法规的宣传,并邀请当地报社、广播电台、网络电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刊登专题文章、发布新闻信息、电视字幕广告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据统计,整个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组织21000余人次,设立宣传点1280余个,印发宣传材料788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590余个,悬挂横幅标语2670余幅,出动宣传、执法车1170多台次,为维护我省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有效实施,依法管粮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