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山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围绕“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中心任务,结合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等专项工作,大力开展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活动,效果显著。
省局高度重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孟庆秀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搞好今年的宣传活动,分管局领导王顺厚同志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加强对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宣传经费投入,确保宣传效果。省局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做好<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宣传活动的主题、内容、时间、地点和方法步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宣传月活动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把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把法规宣传与市场服务相结合,突出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通过现场宣传、召开座谈会、网上访谈、制作专题宣讲会、讲座、培训、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保障了宣传效果。济南市粮食局在门户网站举办庆祝《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泰安市粮食局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举全局之力做好宣传工作,局长在宣传现场接受采访,市政府、市人大领导现场参观指导;滨州市举行宣传活动仪式进行集中宣传,并组织执法车辆沿街及重点企业巡回宣传;济宁邹城市在电视台制作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活动的访谈节目,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条例》等粮食法规的宣传,邀请当地报社、广播电台、网络电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刊登专题文章、发布新闻信息、电视字幕广告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整个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维护了我省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为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保障国家粮食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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