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局召开2013年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为切实做好2011/2012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省级验收工作,加大2012/2013年度项目建设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5月21日,吉林省粮食局召开2013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监理单位)通报2012/2013年度项目市(县)、生产企业专项建设进展情况;省局仓储处(项目办)通报2011/2012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及2012/2013年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会上重点研究如何做好2011/2012年度省级验收工作。省粮食局副局长(省粮食局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宏明主持会议。

  会议一致认为,省级验收工作,要高度重视,规范运作,坚持标准,严于律己,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级验收工作。把这项关乎民生、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代表政府形象的工程,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并对2012/2013年度全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宏明副局长就全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强调指出:一是加强监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理队伍素质。监理队伍素质好坏,直接影响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要加强监理人员自律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理队伍人员的专业素质,坚持住厂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二是坚持按章办事,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执行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印发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国粮展〔2011〕184号)和省局联合财政厅、发改委下发的《吉林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吉粮仓联〔2012〕100号)指导项目市(县)做好项目招标和专项建设工作。三是扎实做好省级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省级验收工作是省局组织开展的较大性的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检查组要协调好项目市县粮食局、项目乡镇和储粮仓生产企业,配合做好省级验收工作。按照省局制定的验收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对出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向项目市县、生产企业说明问题存在的原因。有疑义的,要与项目市县和生产企业进行交流探讨,无异议后,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检查储粮仓使用的真实情况,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召开市(州)调度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为确保专项建设顺利进行,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下发《通知》(吉粮仓函〔2013〕64号)要求,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研究解决专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强化章法观念,确保专项建设有序实施。

  省局仓储处(项目办)、省局财务处、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监理单位)、省粮油卫生监测站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