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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0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验收工作顺利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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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5月,省粮食局对实施2010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西安、宝鸡、商洛等3市工作进行了省级抽查验收,验收工作按预定程序顺利实施,3市均通过省级抽查验收。 继2009年在全省2.5万户农户中实施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后,2010年,按照国家粮食局安排,我省在西安、宝鸡、商洛等3市15个县区1.7万户农户中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为实施县农户每户配置新型储粮装具,即彩钢板组合仓(每仓可安全储粮1吨以上)一套,单仓造价450元,专项总投资为765万元,按照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资金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实施。我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共为农户配置新型储粮仓43730个。按照每仓存粮2000斤,使用新型粮仓会使粮食年损失率下降5个百分点计算,全省43730户农户每年可节约粮食437万斤,折合人民币437万元(每斤按1元计),无形中可为受益农户每户每年增收100元。 为做好2010年全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验收工作,我局按照《陕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西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监理办法(暂行)》要求,制定了《陕西省2010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验收方案》,成立了由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牵头,局财务处、监察室、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相关人员参加的2010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验收机构,负责全省专项的省级验收,各相关市县粮食局也成立了相应验收机构,负责本地专项的验收工作。此次专项验收分为县级逐户验收、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抽查验收三个阶段。县级逐户验收由县粮食局组织,坚持做到逐户现场验收,并形成县级逐户验收报告;市级全面验收在接到县级逐户验收报告之后进行,由市粮食局组织,坚持做到逐县(区)验收,并且每县(区)现场抽验户数不少于本县(区)专项实施户数的30%,并形成市级全面验收报告;省级抽查验收在接到市级全面验收报告之后进行,由省粮食局组织,以市为一个子项进行,对每市专项实施户数进行随机抽验。 省级抽查验收工作的顺利结束,标志着我省2010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全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计划实施22000户,分布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地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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