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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粮食经纪人的探索与实践



威海市粮食局

  2006年,我市首创了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丰富与完善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作为搞活粮食流通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着力构建以合法收购主体为依托、以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为补充的粮食购销新体系,初步实现了经纪人队伍完善、市场监管得力、企业粮源可控和粮农收入增加等多赢的目标,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日趋完善。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大胆探索与实践,不断丰富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内涵

  建立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是粮食部门顺应市场变化,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掌握粮食资源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的重要手段。但制度本身的建立和实施,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一)深入调研,理清规范粮食经纪制度的九项问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运行情况,推动经纪人制度健康发展。制度运行以来,我市先后于2007年、2009年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经纪人制度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对全市农村粮食经纪人总体数量、人员构成、结构分布以及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理清了规范和完善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应注意的九项问题。即:农村粮食经纪人的概念及定位;农村粮食经纪人执业资格的取得;农村粮食经纪人因委托授权取得参与收购的资格;农村粮食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经纪形式;粮食“行纪”活动的特征和法定范围;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管理主体、委托主体和监督管理机关;农村粮食经纪人经纪行为管理;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发展需要行政执法保障和规范等,为我们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反复实践,查找影响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发展的瓶颈。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会经历一些挫折。在制度调研过程中,我们通过和经纪人座谈、与粮食和工商执法人员沟通,发现我们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和管理尚有许多不成熟和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社会认知度有待提高,许多农民和私商粮贩对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和粮食收购政策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农村粮食经纪人整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部分经纪人受利益驱使,不登记、不培训、签约率和履约率不高。在实际收购中,有的唯利是图,在粮源紧张或价格偏高情况下,有操控市场价格、囤积居奇现象发生;三是农村粮食经纪人的日常行为管理不尽完善,制度本身对经纪人的日常经营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制裁,大多依靠服务和沟通规范经纪人的管理。四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间对经纪人执法尺度和力度不够统一。粮食部门虽然成立了监督检查机构,但由于人员、编制、经费等现实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落实,尚需依靠工商部门联合开展市场管理,独立自主的市场监督检查机制有待完善等等。

  (三)总结经验,丰富和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几年来,我们始终遵循“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的原则,以九项问题为着力点,以纠正存在的不足为突破口,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保证了经纪人制度建设每年都有新突破,每年都有新发展。2007年,我们在严格执行原有的登记、备案、明示、签名、检查等制度的基础上,与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农村粮食经纪人诚信档案和年审制度,通过跟踪管理和年度资格审查,奖励依法经纪,纠正违法行为。2008年,我们又建立了经纪人优胜劣汰机制,合理确定了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规模,制定了经纪人发展规划,实行了经纪人队伍总量控制。2009年,我们再次与工商局联手,出台了《关于规范粮食收购管理行为,做好收购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企业职工和农村粮食经纪人参与粮食收购的条件和必须持有的合法证件,实行了跨区域收购登记备案制度。通过几年内对制度不断地修订和发展,有效解决了制度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证了我市建立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日趋完善、日趋合理。目前,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已发展到1129人,初步建立起一批稳定、高效、高素质的职业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

  二、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扎实推进

  为真正将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成为粮食部门掌握粮源的重要力量,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着力在四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

  一是抓宣传引导,着力提高社会影响力。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要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离不开宣传。制度实施五年间,我们坚持每年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之际,开展大规模收购政策和经纪人制度宣传工作。在宣传的组织上,坚持以三市粮食局和环翠分局为主体,以5个中心粮库和4个县级粮食购销中心为阵地,以全市各基层粮食购销站为落脚点,由点到面,横向铺开;在宣传形式上,每年夏收前,结合开展“粮食执法宣传周”活动,我们都通过发放“明白纸”、“致全市农村粮食经纪人的一封信”等形式,强化粮食收购最新政策和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宣传。2009年5月,我市开展了以“强化粮食行政监管、争做守法经营主体”为主题的粮食行政执法大型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2场,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多份,较好地提高了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依法管粮和依法经纪的舆论氛围。

  二是抓执业培训,着力提高经纪人业务素质。农村粮食经纪人业务水平的高低,是决定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据调查,我市1100多名农村粮食经纪人中,大多是当地的农民,年龄集中在40-55岁之间,主要分布于内陆以农产品种植为主的乡镇,沿海及企业密集区域较少;从人员构成看,主要有三种成份:一种是多年从事粮食经营的私商粮贩,约占经纪人总数的70%,他们只在粮食经营旺季从事粮食收购,文化素质较差;另一种是常年从事粮食经营的个体粮商,约占20%,他们有固定经营场所,平时从事粮食销售与兑换,夏秋旺季从事粮食收购,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第三种是已置换身份的原粮食部门下岗职工,约占10%,他们有丰富的粮食经营经验,大多在夏秋季节性从事粮食收购。为此,我们根据经纪人构成的不同特点,因才施教,因需施教,除对新纳入的经纪人突出执业资格培训外,每年对有执业资格的经纪人,按照“大集中、小分散”的原则进行轮训,培训内容突出了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讲授当年粮食收购新政策、粮食质量标准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管理的相关规定等。培训课堂则直接设到县区或乡镇,方便了经纪人的学习和培训。2009年,全市共举办5期经纪人培训班,有59人通过了执业资格考试,新加入到农村粮食经纪人行列,有近800名经纪人参加了年度培训,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三是抓行业管理,着力推进农村粮食经纪人协会建设。今年,我们本着“有助于提升经纪人社会地位,有益于经纪人队伍发展,有利于粮食部门调控市场”的原则,经过和民政部门多次协调与沟通,组建成立了威海市粮食行业协会经纪人分会。同时,指导各县市区组建经纪人协会,积极构建市、县两级协会网络。在组织上,经纪人协会作为粮食行业协会的有益补充,以分会形式存在;在职权分配上,经纪人协会独立承担经纪人的组织、引导、管理和服务职能;在队伍管理上,依托协会组织,加大了行业自律力度,建立管理档案,实施经纪人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召开各种形势的座谈会,分析和研究经纪人制度发展方向,解决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使经纪人制度不断完善并走向成熟。在服务上,积极主动地为经纪人提供最新政策、市场信息、质量检测和运输等服务。为改善工作条件,各基层收购网点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为送粮经纪人提供休息场所和午餐服务。2009年,全市共投资10多万元,新上了16台输送机,极大地减轻了经纪人的劳动强度。乳山市粮食局除在粮食收购中适当让利于经纪人外,对超额完成收购计划的经纪人,还制订了对超额部分予以每吨10元补助的奖励政策,2009年发放奖金超过10000元,极大地调动了经纪人收粮积极性。

  四是抓监督检查,着力提高依法经纪水平。农村粮食经纪人与受托主体之间靠利益连结,管理难度很大。为避免管理失控,我们着力在思想上提高经纪人依法经纪的意识,加大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五年来,我局会同工商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监管措施,规范经纪人日常行为。在资证管理上,严格要求经纪人收购时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价格等;在合同管理上,明确规定以行纪作为粮食收购经纪模式,双方自愿签订行纪合同,且同一经纪人在合同期内只能接受一个有收购资格的经营主体委托。在购销体系建设上,将经纪人纳入了粮食购销体系,定期调度经纪人粮食收购数量。在市场价格调控上,建立了价格协调机制,避免了同行之间无为竞争。在市场监管上,与工商部门建立了联合检查机制,着力打击了“无证收购”和地下“黑经纪”等不法行为,保护了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为制度的规范实施提供机制保障。

  三、探索利益平衡点,实现粮企农和谐共赢局面

  从五年的实践看,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建立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初步解决了粮食部门掌握粮源难、收购市场管理难和搞活粮食流通难等诸多矛盾,开创了和谐多赢的局面。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掌握了粮源,主渠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经纪人制度的建立,使1100多名农村粮食经纪人由昔日的竞争对手变成了合作伙伴。2009年,我市夏粮丰收,政策利好。各级粮食部门抓住有利时机,依托38个托市粮食收购库点,发动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将收购现场搬倒农民晒场、庭院,满足了农民就近卖粮的需要。全市开秤仅三星期就收购新麦8万吨,创近十年来小麦收购速度新高,其中农村粮食经纪人参与收购的数量超过了6万吨,占收购总量的70%以上。同时,通过引入经纪人制度,降低了收购成本,购销企业综合费用水平下降了7个百分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主渠道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发挥。

  (二)粮食收购市场管理规范有序,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实施和相关管理措施的落实,为各级粮食部门加强收购市场管理提供了重要抓手。几年来,我们通过开展经纪人执业资格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措施,使广大经纪人和经营业主自觉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纪”的观念,依法开展公开、公平竞争,较好解决了长期以来收购市场秩序混乱问题,2009年,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156次单项检查活动,督促经纪人补办营业执照59份,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24起,企业和个人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企业、经纪人和农民相互依存,粮食流通市场进一步活跃。农村粮食经纪人常年活跃在收购第一线,成为连接粮农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活跃了农村市场,缓解了国有购销企业人手不够、网点不足的矛盾,延伸了购销企业的经营网络,粮食购销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通过开展行纪活动,传播了国家粮食政策和市场信息,促进了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也为部分农民和粮食企业分流人员开辟了新的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100多名农村粮食经纪人中,年收购量最多的可达1000吨,经纪人平均收入达到1.5-2万元,年为农村创收1500万多元。

  威海市在建立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取得显著成效,但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是新生事物,需要在发展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创新健全农村粮食经纪人制度的有效途径,努力完善农村粮食经纪人协会网络,着力引入龙头企业+经纪人等运作模式,进一步发挥粮食收购经纪人的作用,为构建粮食流通新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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