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培育规范粮食经纪人队伍 促进粮食有序顺畅流通 ——关于齐齐哈尔市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粮食局 一、齐齐哈尔市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市地处松嫩平原中西部,南与吉林省、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辖1市8县7区,总人口569万(农业人口322.6万),幅员面积2.24万平方公里。全市现有耕地面积3501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其中,玉米占三大品种播种面积的44.9%、占三大粮食品种产量的65.8%、占三大粮食品种商品量的66.6%。粮食产量基本稳定在750万吨以上,约为全省的六分之一,全国的百分之一强,商品率为70%以上。是全国20个重要商品粮基地之一。同时,也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的粮食集散中心和重要的交通枢纽。 截至2010年4月末不完全统计,齐齐哈尔市约有粮食经纪人1万余人(户),分布在全市九县(市)七区136个乡镇和1033个行政村。其中,粮食和供销系统下岗职工700余人,占全市经纪人总数的7%左右,其余绝大部分为农民或个体运输户;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650户,约占经纪人总数的6.5%;与国有粮库和社会粮油加工企业签订委托收购合同的有近千人,占10%左右。齐齐哈尔市粮食经纪人大体可分为四种经营类型:一是专门从事为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代收、代运的收运一体化的粮食经纪人,有大小粮食运输车近6000辆,业户6000多个。二是专门从事粮食烘干中介的业户,主要职责是为农民和经营者烘干潮粮,本身不从事粮食收购业务。全市有226座粮食烘干塔,业户200个以上。三是以企业法人名义建立的粮食经纪公司,全市约有650户。四是专门为客户凑车补缺的粮食经纪人。他们既不从事收运,也不从事烘干,只负责把甲家粮介绍给乙家,东拼西凑、见缝插针,从中收取介绍费。这类粮食经纪人全市约有近1000户。 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作为粮食主产区的齐齐哈尔市粮食经纪人队伍不断扩大。从活动范围来看,他们不再局限于本乡本土,其“触角”已延伸到邻省,甚至更远。从近年来的粮食收购量来看,齐齐哈尔市粮食经纪人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粮食数量不断增加,从2007、2008、2009三年统计数据看,其所占份额约占收购总量的70%以上。当地粮食收储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粮食加工企业所收购的原粮70%以上都是由粮食经纪人从农户手中收购转卖而来的,而且这个比例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增多而不断增加,已成为当地粮食收购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以齐齐哈尔市2009年粮食收购量为例:以粮食经纪人为主要成份的社会多元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433万吨,占全市商品量的87.8%。其中,水稻70.4万吨,占商品量的98%,玉米362.6万吨,占商品量的95%。 二、齐齐哈尔市粮食经纪人队伍的作用 近年来,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形成方便了农民售粮,同时也解决了粮食收储企业和加工企业的主要粮源,在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了桥梁,结成了纽带,形成了不可替代的粮食购销网络。其在服务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联系粮农与企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是弥合了市场“断裂”。齐齐哈尔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前有职工16538人,经过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制,现有职工不足2000人。针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制后人员减少、费用短缺、增设网点困难等的实际,粮食经纪人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促使粮食流通实现对接。他们从农户收购粮食,直接把粮食交售到粮食购销企业或加工厂,促使二者“无缝化衔接”,成为联系生产者、经营者和加工者的中介和纽带,弥合了一级粮食市场的“断裂”。 二是惠农效益十分突出。由于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崛起,使粮食收购的态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过去是国有粮库坐库收购,现在是由经纪人延伸收购触角,一到收购季节经纪人队伍深入到村、屯、入户收购,对农民免费脱粒、清杂、贯袋、过秤、装车、运输、农民只要看好秤,数准钱就完了,减少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农民减少求工脱粒、运粮雇车、进城吃饭等费用平均每斤二分钱。以全市粮食经纪人2009年收购量为基数,可减少农民卖粮费用支出亿元以上。 三是促进了粮企增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粮食购销活动的主渠道,对外销售合同数量大,对下采购数量多,但是由于受人员少的限制,不能广开收购网点,不能把触角延伸到农户。因此,对改革改制后的粮食购销企业来说,粮食经纪人上门入户将分散的粮食集中运到粮库交售,缓解了企业人手不够、网点不足的矛盾;减少了收购费用,加快了收购进度;提高了入库粮质,化解高水分入库带来的烘干、晾晒、保管压力;拓宽了融资渠道,克服了收购资金不足的压力。粮食经纪人已成为国有粮食企业的重要伙伴和不可缺少的前沿触角。如讷河市一些国有粮库在粮食收购期间及时向经纪人发布价格、质量信息,经纪人收到大豆后,粮库组织车辆直接装运到加工企业,预提部分收购资金。收购结束由粮库统一与加工企业结算。由于收购量大,结算价格往往高于周边散户。粮库从中提取2元/百斤左右的利润,其余全部让利给粮食经纪人,做到了合作双赢。这几年讷河市各粮库在本地大豆粮源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与经纪人合作每年大豆收购量达30万吨左右。同时,由于收购主体迅猛增加,收购竞争激烈,导致收购粮食的水份偏高。针对这一情况,齐齐哈尔市各粮库严格执行按质论价的原则,要求经纪人将收购的粮食自行组织分散整晒达标后再行交售,从而确保了入库粮质。从2007年以来,齐齐哈尔市通过培育发展粮食经纪人,有力地促进了粮食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2009年全行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52万元,同比增盈580万元。五个县(市)全部企业实现盈利,四个县(市)统算实现盈利;70户购销企业57户实现盈利,盈利面达到81%。 四是粮食流转效率提高。过去受行业分割的影响、收、储、运效率低下,粮食购销调任务完成的比例较低。由于粮食经纪人的崛起,粮食快速集散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有的客户为整列发车,备载不及时,缺少几百吨。只有向经纪人说一声,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3—4个小时就可完成备载任务,在车皮充裕时,粮源筹措水平不断提高。经纪人可以在站台上即可临时拆借,保证发车时间和货物的质量。 五是推进了订单粮食的生产和履约率的提高。粮食经纪人在粮食订单工作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订单环节他们把当地分散的粮食订单集中起来进行签订,同时直接参与粮食购销企业订单粮食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活动,及时为产购双方传递相关信息,不仅使农民及时掌握行情和国家相关政策,指导和促进了生产,也使企业更好地掌握订单粮食生产的动态,有的放矢地进行跟踪服务。在收购环节,粮食经纪人又把分散的订单粮食集中起来,统一送到粮食购销企业的收购点,从而大大提高了订单履约率。 六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村一级粮食市场收购的“大门”向农民开放,为他们转向非农行业、走上新的就业岗位开辟了门路。由于有稳定可靠的销路和合理的价格,目前,齐齐哈尔市农民粮食经纪人通过常年收购,收入普遍在万元以上,最多的可达10万元,远超过务农的收入。 三、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存在的几个问题 农村粮食经纪人作为国家储备和企业商品粮源的主要提供者,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面对粮食经纪人队伍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无论是经纪人自身行为还是对经纪人的管理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就齐齐哈尔市粮食经济队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来看,主要是: (一)对粮食经纪人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目前社会上对粮食经纪人及其经纪活动,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传统的偏见和模糊认识,仍旧把他们视为“粮贩子”,由于长期偏见所致,在一些地方,存在对农村粮食经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乱收税现象,没有真正认识到粮食经纪人是粮食市场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粮食经纪人重视程度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其社会地位还未得到广泛认同。 (二)粮食经纪人整体素质不高。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壮大很快,但经纪人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却参差不齐,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少数粮食经纪人在收购活动中有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坑农骗农的现象,损害了粮农的利益,也损坏了粮食经纪人自己的社会形象;甚至少数粮食经纪人唯利是图,缺乏诚信,故意进行掺杂使假,损害了粮食收购企业的利益,影响国家粮食的储存安全。 (三)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自律机制。相当多的粮食经纪人基本上都是“单打一”经营较为普遍,个体多,联合少;单一收购多,多种服务少;由于粮食经纪人组织化程度低,“临时性、季节性”和粮源紧缺时较多,各自为战,平时和粮源充裕或过剩时少,相互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和交流,尚未形成稳定的市场流通渠道。现有粮食经纪人大多处于分散状态,缺乏凝聚力,也缺乏自我约束的机制,经纪人间抢夺粮源哄抬价格、降低粮食收购质量、无序竞争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粮食经纪人管理有待强化。目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缺少有效的管理措施,全国除安徽、湖南制订颁布了《粮食经纪人业务规范暂行办法》外,其余省、市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粮食流通秩序的有序发展。特别是在粮源紧张的年份,亦农亦商的粮食经纪人队伍会急剧膨胀,无证经营现象十分严重,扰乱了粮食收购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的思考 粮食经纪人不是一个独立的经营环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粮食收购者。他们附属于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或其他的粮食购销组织,运销着市场上相当份额的商品粮,是粮食市场化流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粮食部门应重视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粮食经纪人在粮食购销市场中的作用。 一是纠正偏见,转变观点。正确的社会舆论与媒体宣传是配置粮食经纪制度和培育、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先导。应该看到,发展粮食经纪人是粮食部门思想意识领域的一次重要革命,也是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一个战略性措施。为此,粮食部门一定要摈弃长期以来对私商粮贩的不良印象和错误认识,树立他们的社会形象和市场主体地位,把他们当作同业者,亲兄弟,结成为农服务的好伙伴,共闯市场的同盟军。要充分认识到:(1)发展粮食经纪人是粮食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创新之举。有利于整合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有利于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方便农民卖粮,保护农民利益。(2)发展粮食经纪人是国有粮食企业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的必然选择。在国有粮食企业人员减少,网点收缩的现实情况下,只有通过发展粮食经纪人,建立新的收购网络,才能更好地掌握粮源,发挥主渠道作用,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因此,要把过去视为“异己”力量变为自己的力量,变为合作伙伴,为我所用,不能把他们当作对立面、当作竞争对手,要互利共赢。 二是加强引导,规范管理。粮食局作为政府社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将粮食经纪人纳入行业管理范畴。要遵循“宽进严管”的原则,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审批、日常监管等工作。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位于各乡镇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主动牵头,积极争取工商部门支持,分别以县、乡(镇)为单位把辖区内的所有粮食经纪人组织起来,成立粮食经纪人协会和分会或合作社等类型的社会法人自制机构,制定协会章程,明确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使农村粮食经纪人得到自我约束,协会成立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进行法规、政策培训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教育,树立起自己的信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上规模的粮食加工企业也可以给加入粮食经纪人协会或合作组织的粮食经纪人一定的荣誉和经济倾斜;对没加入组织的粮食经纪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制约和限制等方式,使所有农村粮食经纪人都能加入组织,从而消除“散兵游勇”式现象再现。同时,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增加监管设备,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行为,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还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的协调作用。建立起监督检查联席制度,在粮食收购的季节,由县、乡两级政府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交通、粮食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要深入到村、户,既宣传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又让那些无证、无照收购粮食的个体粮贩无处立身。通过这些工作,增强粮食经纪人的政策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互相监督机制。通过制定、公开行业公约,加强全社会对粮食经纪人的监督,促使粮食经纪人队伍内部相互监督以及粮食经纪个人的自我约束,在粮食经纪人队伍中逐步树立讲道德、讲政策、重承诺、守信用的风气。经常组织企业和经纪人的联谊活动,在企业和粮食经纪人之间,以及经纪人与经纪人之间牵线搭桥,加强沟通联系、联络感情、交流信息,有助于在经营上形成共识,促进有序竞争。 四是要放宽《粮食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目前的农村粮食经纪人90%以上都是在每年的夏、秋两季粮食收购季节才开着自有车辆走村串户进行粮食收购活动,因此,“年经营量五十吨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质检员上岗证”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限制,给不愿意接受管理和约束的农村粮食经纪人留下了借口和可乘之机,他们认为办证收购还不如不办证收购,习惯了不受约束。因此,要管好这些为粮食收储企业和加工企业提供主要粮源的粮食经纪人,就必须放宽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条件,使所有农村粮食经纪人都能持证收购,自觉地接受法律约束和行政监管,从而彻底改变有证无证并存的混乱局面。 实践证明,粮食经纪制度和粮食经纪人是农业和粮食产业发展到一定高度、社会分工愈益精细的必然产物,发展粮食经纪人是一项利农、便民、兴企的事业。我们要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必要的引导和协调,不断完善和提高全市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市场化、组织化水平,促进有条件的粮食经纪人和国有粮食企业联合,使其在搞活粮食流通市场、方便农民售粮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