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粮油


培育做大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
完善闽北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福建南平市粮食局

  南平市是福建省的粮食主产区,水田面积300多万亩,每年为市场提供商品粮约5亿公斤,素有“福建粮仓”之称。2001年以来,随着粮食购销市场的全面放开,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悄然崛起,并日益发挥出重要的积极作用。我局及时发现了这一新生事物,并意识到这一新生事物将对我市搞活粮食商品流通、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所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通过适时引导,精心组织,大力推动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培育和发展,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使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有了长足发展,成为粮食流通中的生力军。他们活跃于城乡粮食市场,既为粮农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成为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社会粮食加企业粮食收购工作中的得力助手和合作伙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平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已有3000余户,年经营量2.6亿公斤左右,约占全市早、中、晚稻商品量的35%。由于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发展,有效搞活了全市的粮食流通,改善了闽北粮食流通市场体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粮食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积极推动引导,为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0年早籼稻退出保护价收购后,市场粮价随即跌入“低谷”。而另一方面,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正处于重大的历史转折期,大批的职工分流下岗、被解除劳动关系(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共减少了4899人,减幅达89.92%),导致了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00年夏粮收购几乎“零收购”的状态,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粮食流通渠道的“堵塞”,影响了农民的增收甚至出现减收现象。而此时,一支农村粮食收购队伍却应运而生,这些昔日的“粮贩子”逐步由“地下”转入“地面”,开始在粮食收购市场的舞台上公开亮相,在当年的粮食收购中大显身手,为我市一些粮食加工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粮源,在企业和农户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粮食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和农民增产难增收的农村经济问题。与此同时,南平市粮食购销公司、省储备粮公司南平直属库等一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率先尝试与他们开展了合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我局领导审时度势,敏锐地认识到,农村粮食收购市场上出现的这支队伍,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必然产物,将使农村粮食购销市场体系产生重大的变革。尽管当时国家对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的法规对此尚未作出明确的界定,但从实际出发,这支队伍的出现,总体上有利于搞活农村粮食流通,受到了农户和粮食企业的欢迎。我们认识到,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符合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不仅有利于方便农民售粮,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有利于民营粮食加工企业的产业化经营,同时也有利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掌握粮源,增强政府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确保社会粮食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粮食安全。只要引导得当,不断加强培育和规范,就必定会逐步化其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并通过有效发挥他们在搞活粮食流通中的积极作用,使粮食市场规范有序。为此,从2001年开始,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大力扶持和推动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及发展的工作:

  1、引导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做好为农村粮食经纪人“正名”的工作。2001年,是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第一年。为积极应对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局于年初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农村粮食收购市场出现的新情况。会议确定了“要把扶持、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工作思路,并为此向全市各级粮食部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为长期以来被贬为“私商”、“粮贩子”等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收购者“正名”,给他们一个“身份”,将他们定名为农村粮食经纪人,以充分肯定他们在农村粮食流通市场中积极作用;二是在管理上拟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方针,并积极为他们争取优惠政策,以促进这支队伍的健康发展;三是各县(市)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要加强与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合作,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给他们以一个宽松的环境,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生。之后,我局在每年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和每季一次的全市粮食局局长、购销公司经理联席会上,反复宣传和突出该项工作,从而奠定了做好扶持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之工作的思想基础,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在全市范围的全面开展。

  2、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农村粮食经纪人的收购活动状况。2002年初,我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组织开展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调研年活动,如何加快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问题,是其调研课题的主要内容之一。调研工作采用全面摸底和重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调查摸底,全市粮食经纪人数约3000多人,其中原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约占20%;农民出身的经纪人中,多为农村的流通能人,有的本身就是种粮大户或是运输专业户。这些人信息灵通,吃苦耐劳,服务周到,并采取上门收购的方式,深得农民的欢迎。在邵武市洪墩镇水口寨村调研时,发现农村粮食经纪人在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村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村是一个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农业村,共有农业户570多户,人口3070人,耕地面积2149亩,人均耕地仅7分,年稻谷总产160多万公斤。在近几年市场粮价低迷、销路不畅的情况下,由于该村活跃着一支粮食经纪人队伍(共33户),利用本村地处316国道旁,交通便利、运输费用成本相对低的优越条件,大力开展粮食加工销售,2001年共计加工并销往福州、泉州、三明等地的早、中、晚稻达到了1200多万公斤。不仅使粮食生产未受到任何影响,早、中、晚三季粮田未出现抛荒现象,而且还吸纳了邻近卫闽、拿口等乡(镇)及毗邻顺昌县大干、埔上等地的粮源,从而促进了粮食生产,搞活了粮食流通,确保了当地农民收入的稳定和提高。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于2002年6月3日向南平市委、市府办呈报了《南平市粮食局关于农村粮食产销状况调查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规范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搞活我市粮食流通的建议。其建议最终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决策的内容之一。

  3、召开专门会议,公开认定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社会合法地位。2003年3月13日,我局在南平专门召开了闽北农村粮食经纪人座谈会,部分农村粮食经纪人代表以及市粮食购销公司、省储备粮南平直属库、市恒大米业公司(民营粮食加工企业)、市农业局和市粮食局领导等有关同志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首先为经纪人“正名”,并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在粮食流通领域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对粮食经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国家粮食政策法规的学习,依法从事粮食购销活动;二是要掌握当年粮食生产形势与市场需求动态,及时向粮食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三是要加强行业自律性,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切实做到诚实守信;四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努力为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这次会议为昔日的“粮贩子”确立了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社会合法地位,使他们消除了顾虑,放下了思想包袱,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并为之后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较快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农村粮食经纪人之间的合作交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全市引起很大的反响。

  4、借助有关专家理论观点,加大对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2003年7月13日,《粮油市场报》刊登了中国市场学会常务副会长高铁生博士写的《松开农民手脚,搞活粮食流通》的文章,文章对我国粮食流通中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农民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反思,使人耳目一新,发人深省。高铁生博士的文章指出:我国和国外的粮食流通实践证明,让农民参与经销自己的产品是有许多好处的,完全可以让粮农象菜农一样长途贩运、返购运销;在新一轮粮改中,应当把承认农民流通自主权放在首要地位,在政策设计上,不是限制农民从事粮食经营,而是应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对农民自己从事粮食流通和农民组建的粮食流通组织,要转变以往的陈旧观念,为其制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这篇文章,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并增强了我们加快培育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信心,我局《粮食信息》以增刊的形式进行全文转发,并要求全市粮食部门组织学习,以从理论上和思想上进一步转变传统认识上的陈旧观念。

  5、认真开展理论研讨,理清加快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思路。2004年10月12日,我局依托粮食经济学会,在政和县召开关于加快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和发展问题专题研讨会,围绕如何引导、扶持、服务和规范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搞活粮食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等内容展开研讨(研讨会共收到论文和调查报告8篇),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理论上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在研讨交流中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较可行的组织管理措施,从而进一步理清了全市粮食工作的思路。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市在《福建粮食经济》发表的有关粮食经纪人问题的调研文章达30余篇。

  6、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我们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我市农村粮食经纪队伍日益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粮食流通,为农业的增产、农民的增收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此期间,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吁请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给予农村粮食经纪人工作以更多的支持,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4年8月23日,南平市政府陈桦市长、分管粮食工作的陈少妹副市长在我局杨凌霄局长陪同下,专程到延平区王台镇调研粮食订单收购工作,并在该镇溪后村召开了粮食经纪人座谈会。陈桦市长在听取汇报后,强调指出要始终不渝地支持农村粮食经纪人工作,加强组织培育和引导,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同年省人大农业调研组到南平视察农村工作,也实地听取汇报和考察了粮食经纪人的情况,对这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指出:“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崛起,是粮食流通主体多元化的必然产物,给农村粮食流通增加了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之后,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会议及其先后出台的有关涉农政策,都明确将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制度等问题摆上了各级政府涉农工作的重要议程,从而在政策上为我市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广阔的“平台”。

  二、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培育、发展、规范经纪人队伍工作中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2001年以来,在我局的积极引导、大力指导和不遗余力的推动下,促使了各县(市)粮食局、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较快地转变传统观念,对农村粮食经纪人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共识,与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并有效地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较大幅度持续增加,全市粮食收购总量从2000年的近乎“零收购”猛增到2005年14.5万吨;各县(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效益也从2004年起连年实现全面盈利,彻底扭转了自1998年以来持续亏损的局面。

  在充分发挥农村粮食经纪人作用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指导全市各级粮食部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精神,在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管理和规范上进行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其中建瓯市粮食局因地制宜,因势制导,在服务、管理、规范经纪人的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举措,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广泛宣传,为粮食经纪人依法从事粮食收购造势。通过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大力宣传,并组织粮食行业协会会员、粮食经纪人学习《条例》(该局张武利局长亲自宣讲),让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都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知道收购主体的资格条件、法律责任和义务,明确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推行“挂靠委托收购”打基础,并为粮食经纪人的入市打造必要的声势。

  二是实行双向选择,建立购销合同伙伴关系。通过市粮食行业协会牵线搭桥,由企业根据经纪人的收购能力、收购质量等经营状况,经纪人根据企业的规模、信誉、服务质量等在市场的主导地位,打破乡镇地域的限制,按照自主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一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民营粮食加工企业与达不到主体资格条件的农村粮食经纪人之间以委托、被委托收购形式为纽带的购销“联姻”组织。全市被挂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12家、民营企业有19家;被委托的粮食经纪人有164户,其中挂靠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79户,挂靠民营企业的85户。

  三是签订协议,明确责任。由委托方(企业)与被委托方(经纪人)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签订委托收购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除了对收购品种、价格、质量、费用等予以明确界定外,还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保证金、生效与终止时间等条款。

  四是建立报备制度,实行对经纪人队伍的动态管理。凡企业与经纪人签订的协议都要报市粮食局备案;市粮食局据此建立了粮食经纪人的档案资料,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全行业的管理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及依据。

  五是实行挂牌收粮、相互监督。由市粮食局监制“委托收购牌”,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经纪人到农村收购粮食时必须佩带“委托收购牌”,以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和行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通过采取上述举措,建瓯市粮食局在率先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是实现了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井然。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活而有序”。农村粮食收购市场呈现出“四个变化”,即:变昔日的竞争对手为如今的合作伙伴,变昔日的“游击队”为如今国有粮食企业的“别动队”,变昔日的无序竞争为如今的有序收购,变昔日的分散经营为如今的集中管理,达到了既放开搞活粮食流通,又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二是实现了企业、经纪人、农民三者满意。对委托企业而言,增加了一条有效的粮源渠道。特别是缓解了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收购大忙时人手紧缺、网点不足的矛盾;对被委托的经纪人而言,他们凭借挂靠企业的名义,等同于企业的编外人员,不仅免去了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的麻烦和税费负担,而且由于执有“委托收购证”,可放心大胆地入市收购,且资金由企业提供,收购的粮食全部交给委托企业,在销路上有保证,又没有经营风险。对农民而言,经纪人上门入户收粮,甚至到晒谷场帮忙翻晒、装包,方便了农民卖粮。且这些经纪人经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自律性明显提高,在收粮过程中压级压价等损农、坑农的问题得到有效扼制,农民受益明显。

  三是实现了经纪人和企业经营效益的明显提高。通过签订委托收购协议,纳入行业管理,做到价格统一协调,质量统一标准,开展公平竞争,会员之间互相监督,自律经营,有效避免了竞相杀价和收不符合国标的粮食的入库、入市,既保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又大大提高了收粮人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效掌握粮源的能力明显提升,且经济效益水平得以明显提高。

  四是实现了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有效监管。由于经纪人大多已挂靠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或民营粮食加工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对他们建立了档案,且其所收的粮食又都是卖给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面对的管理对象(粮食收购市场主体)以及执法的难度都相对明显减少,只要重点面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管住了企业,也就管住粮食市场的“大头”。而且,按《条例》的有关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执法,这样还避免了上路乱设卡等问题发生。同时,被挂靠的企业等于是经纪人的组织,企业要负责经纪人收购活动,如其违法经营,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促使企业必须加强对挂靠企业的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并由此形成了有效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粮食市场管理体制。而企业对经纪人收有保证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经纪人也有所制约,促使其在收购粮食中一般都能遵守粮食的政策法规。

  虽然我们在扶持、推动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项工作全市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市)粮食部门对农村粮食经纪人的传统认识尚未转变,对这项工作的态度还较消极。同时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法规可循,也找不到先例可供借鉴,只能是在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摸索着尝试进行,因此我们所做的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还处在初步阶段,许多地方还有待改进和提高。今后我们拟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关于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农村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中积极作用的认识,加大实践与探索的力度,力求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新的进展。

  2、通过进一步发展粮食订单,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农村粮食经纪人、农户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在粮食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壮大粮食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粮食流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加快组建粮食经纪人协会组织,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强化行业自律,并从四个方面做好对经纪人的服务工作:一是宣传国家粮食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及时沟通、传递粮食市场信息,使他们及时掌握行情和应对市场变化趋势;三是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四是组织他们开展与沿海销区的沟通,加强与市场的联系与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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