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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经纪人在改革中迅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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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粮食行业协会 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深化,加之近几年国家实行托市收购政策。我县粮食市场经纪入发展迅速。一方面减轻农村留守妇女的劳动负担,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给粮食收购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 一是积极引导,促使粮食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近250户粮食经纪人参与收购,其中原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形成的粮食经纪人l0O余户,社会人员形成的有近150户。这些粮食经纪人人数众多且分布广泛,几乎每乡每村都有,有的是固定经营户,有固定地点,有营业执照和收购许可证;有的是流动收购户,无固定地点,无营业执照和收购许可证。大多为农村青壮年,自有农用车或三轮车,多是在旺季才收购;有的是粮食企业或米厂在收购旺季聘请经纪人。如万有米业每年要聘请10个经纪人为其收购稻谷,根据有困难农户的要求从春播开始为其提供种子选购、资金投放、上门收购的一条龙服务。 二是充分利用他们收购量大,经营灵活的特点,确保了全县粮食收购任务的超额完成。据调查:国有企业收购入库粮食的60%是由粮食经纪人收购的,2007年收购量达6000万斤。除少数经营大户外,大多数经纪人夫妻俩一辆车,走街串户,亲自装袋、上车,服务周到,和气生财,日出而出,日落而入,户平年收购量40—50万斤左右。如长丰米业大力培植粮食经纪人,2007年共计收购稻谷1800万斤,由经 三是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目前,粮食市场放开,市场环境、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十分宽松,为粮食经纪人发展提供最好的土壤。经营量大的经纪人一般先找好销路才收,小经纪人随收随卖,大多卖到国有粮食企业,没有库存,风险很小。正常情况下,每公斤原粮可赚取2分钱的利润,每个经纪人年获利在3万元左右,好的达到近5万元。 四是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整个经纪人队伍越来越趋于专业化,人员专业知识有了较大提高,一些经纪人长期收购,已经具备使用一些简单的检测设备,他们对粮质也具备了一定的感官鉴定能力。 粮食经纪人在粮食市场化改革条件下自然产生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促进粮食流通,繁荣农村经济起了较大的作用。一是方便了农户售粮,降低了流通成本。粮食经纪人通过上门收购粮食,解决了部分农民因劳力不足、售粮难的问题,并逐步发挥了专业队伍的优势。多元主体的参与收购竞争,客观上还促进了粮食收购价格的提高,保护了粮农的利益。此外,专业的收购较之千家万户分散卖粮,提高了社会效率。二是解决了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网点少,人员缺的矛盾。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粮食企业有过去的23个减少到11个,粮食职工由过去3000多人减少到260人,粮食企业仅靠自身力量已经不能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形势。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壮大,缓解了企业收购网点不够,收购人员不足的矛盾,促进粮食实现从产品到商品的转换,也保证了各级储备粮轮换入库和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三是扩大了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从事粮食收购,可以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为一部分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寻找了新的就业门路。 粮食经纪人虽然有以上诸多不利因素的存在,但却顺应了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发展需要。不但不应该否定粮食经纪人的存在与发展,而且应该鼓励和引导粮食经纪人,更好发挥粮食流通参与者的积极作用。协会通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政策与制度的监管层面入手,培养、规范、监督粮食经纪人队伍,使其成长为守法经营的新型“粮贩”。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搞好粮食经纪人队伍培训。粮食经纪人是在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自发形成的特殊群体,是在粮食收购市场放开后,粮食经纪人队伍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尤其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及2004年8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修改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后,粮食经纪人才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我们从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入手,抓好粮食经纪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将相关的粮食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以及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重点,把粮食经纪人队伍作为粮食经营主渠道的必要补充,使之成为党和政府与种粮农民之间架起的一座新桥。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粮食经纪人的行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粮的职贵,为强化对粮食经纪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我们从法规政策的宣传、经营许可的规范以及行业标准的自律来约束粮食经纪人的经营行为,通过监督管理来整合粮食经纪人队伍。 三是严格许可经营,规范粮食经纪人准入门槛。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壮大,有其自身的必然因素,但就目前的许可经营来说,一是工商部门30吨以下的经营许可,二足50吨以上经工商、粮食共同许可的经营,二者的许可只是在经营范围、数量上的差别,但50吨以下的许可其经营量都远远超过50吨,二者的许可名义上不同,经营上却惊人的相似,因此我们在粮食经纪人的认定与许可上进行了严格的许可要求,只有规定具有约束作用的门槛,让许可与监管有机结合,克服许可与监管的盲区,实现谁许可谁监管的统一,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由经营活动带来的储粮安全风险的保障。 四是整合引导,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粮食经纪人有的是原粮食系统的改制员工,有的是从农民中走出来的特殊群体。对粮食经纪人经营行为的整合引导,行业协会积极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齐抓共管的方式,共同引导、规范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使之真正成为粮食流通工作新的生力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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